越南革新 30 年来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3-25 17:51:06
越南革新 30 年来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陈元中 李 琳
[内容提要] 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对越南 30 年革新开放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党建工作革新30 年的发展创新,即按照政治革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本质、权限和责任,确定了党的思想基础并不断提高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质量,全面深刻地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以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并在清晰认识党建理论和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纯洁、强大的政党,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关键词] 越南共产党 党建工作 政治革新
越南共产党(以下简称“越共”) 六大开启革新路线以来,党建工作革新就是其重要的任务。经过 30 年的革新,推进了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了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革新,越共从十二大筹备伊始,就把总结革新 30 年的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 年 8 月 6 日) 将越共党建革新 30 年的理论研究列入重点课题,随后通过筹办主题为“执政党理论与实践的一些问题”研讨会等形式开展研究和总结,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果,为十二大提供咨询。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党的十二大提交的政治报告意见稿对党建革新工作进行了梳理,十二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加强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发挥全民族力量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全面、同步推进革新事业,牢牢捍卫祖国,维护和平、稳定环境,力争早日将我国基本建设成为迈向现代化的工业国》总结了党建创新发展的成就和不足,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全面、同步推进革新事业”的目标任务。
一、明确越南共产党的本质、作用和责任
(一)“全面和清楚地明确了党的本质”
越共自 1930 年成立之初,就明确了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质。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以胡志明为核心的越共带领越南人民进行了反封建、反殖民主义的斗争,1945 年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1975 年实现国家统一,越共成为执政党。随着革新开放和向社会主义过渡,越南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业国家成为越南人民新的任务,社会结构、党的使命发生变化后,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是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越共十大修改后的党章对党的本质作了新的界定:“党是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越南劳动人民和越南民族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这是由工人阶级的利益和全民族利益的一致性决定的。越共十一大修改的党章进一步表述为:“越南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越南民族和劳动人民的先锋队;忠诚地代表了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的利益。”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的体现,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特征。越南理论界认为这是“党全面和清楚地明确了党的本质”,为建设廉洁、强大的党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目标,有利于更好地代表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的利益,推进革新事业。
(二)突出党的作用、权限和责任
越南的革新开放,在经济方面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统一起来,关键是要确立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定向问题。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处理好“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发展社会主义方向的市场经济”,推进政治革新,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发挥全民族的团结力量,“胜利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稳步迈向社会主义”。加强党的领导是推进革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权国家的根本保证。尤其强调要加强党对军队和人民公安的绝对领导。2014 年 12 月,阮富仲总书记发表长篇署名文章,针对“军队非政治化”观点,尖锐地指出这是敌对势力瓦解越共和人民军队的阴险手段,强调党的领导是越南人民军队成长壮大和取得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要求在任何条件与环境下,军队都必须绝对忠于党、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地方党委和政府都注重加强巩固全民国防建设,在所在地及每个战略方向将全民国防阵营与人民安全阵营相结合。越共十一大强调:“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统一领导。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政治体系,同时也是政治体系的一部分。党与人民紧密相连,接受人民的检查监督,确保党的活动在宪法和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和法律权限,即党领导国家政权,党和政府、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团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行动。越共在革新中的重大责任是“不断完善对社会主义和对建设符合越南国情和客观规律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领导人民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社会主义越南的战略任务”。
二、确定党的思想基础,提高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质量
(一) 确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
越共在七大上确定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时任越共总书记的阮文灵在大会上提出:“胡志明思想正是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取得的成果,而且实际上胡志明思想已经成为工人运动和整个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越南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越南工人运动和越南人民爱国运动相结合的产物。胡志明主席是这项结合的最完美的化身,是阶级与民族、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光辉典范。”越共九大全面阐述了胡志明思想,认为胡志明思想是对越南革命基本问题全面深刻论述的政治理论,是在越南具体实践中创造性地应用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良传统,汲取了人类先进文化的成果。越共十大进一步提出,革新需要正确认识和创造性运用、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
(二) 成立中央理论委员会指导党的理论建设
革新开放后,越共积极探索加强党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1996 年越共中央政治局成立中央理论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理论委员会主席,中央部委有一定学术造诣的专家担任委员会成员。理论委员会参与指导国家的思想理论工作和重大课题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咨询和理论支持。 在越共十大召开前,为了加强理论创新,专门成立了理论指导委员会,由总书记农德孟带头,针对党内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召开研讨会,为十大提供理论咨询。2013 年 6 月 13 日,又成立了以阮富仲总书记为主任,中宣部部长丁世兄为副主任,由 24 名成员组成的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对“2011 至 2015 年阶段政治理论科学研究”的国家重点课题展开研究。理论委员会成立以来,对党和国家建设的重大课题进行理论研究,包括如何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党的革新理论思维,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重大课题,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以及越南革新 30 年的理论等研究。
(三)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
在干部教育内容上,适应革新开放的需要,要求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革新理论思维,包括政治局委员在内的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越共九大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落实“胡志明遗嘱”,提高革命道德。学习胡志明思想和道德榜样的干部教育持续至今。在干部培训方式上,充分发挥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和越南国家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的作用。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革新了干部培训工作,开设新课程,成立课程设计小组;注重科研,为教学服务,为革新开放服务。同时,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外干部培训经验,扩大干部理论和革新视野,有计划地输送干部到中国等国家进行培训,学习中国党的建设工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经验。
在党性教育方面,为了防止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自我演变”,越共要求“各级主要干部与民选干部要经常保持与人民的联系,进行直接对话,主动掌握干部的心理状态,评价、预测思想转变动态,并及时给予解决。坚决与各种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活动作斗争,挫败其阴谋。主动防御、斗争、批判党内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变’。保持党的团结与统一,增强社会的凝聚力。”针对革新中出现的各种思想作风问题,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党进行党性党纪教育活动,中央领导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党组织也相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全党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在道德教育方面,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修养和综合素质。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作风上的退化,个人主义、官僚主义、贪污浪费等现象,2006 年 11 月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关于发动“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模范”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五年的“以胡志明为道德榜样而工作和生活”的运动,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作风建设,并于 2007 年 1 月 16 日成立了“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模范”中央指导委员会,由时任总书记农德孟担任主任,并在各部委、地方各省市党组织成立指导委员会。2012 年1 月,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强调,“继续大力推动‘向胡志明主席道德榜样学习和工作’运动,要求以胡志明为榜样集中有效地落实好指导工作,改革干部、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有能力、有思想、有道德的干部队伍,服务人民”。2016 年 5 月,越共再次对学习胡志明思想道德尤其是作风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已经成为各级党委、党组织、地方政府、越南祖国战线和各级社会政治组织、机关单位的自觉性长期工作。通过长期的教育活动,在实现党、政治系统和人民认识和行动的转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按照法权国家要求加强执政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在政治革新进程中,越共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行动”,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要求确定自身建设的内容和任务。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
越共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基层支部、基层党委) 是党的基础,是基层的政治核心。”要求“必须集中力量建设和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纯洁、坚强的基层组织。要大力革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组织建设能否取得重要转变作为衡量党建工作的标准和目标”。强调要“革新领导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形成各类型基层党组织工作质量的转变,尤其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成分企业内部的党组织。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越共七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革新和整顿党的决议》;2004 年 3 月颁布了《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的具体规定》;十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通过了关于《提高党的基层组织领导能力、战斗力和提高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决议,提出“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思想和组织坚强有力的堡垒,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能承担落实好基层组织的政治任务,及时解决在基层出现的各种问题”;“完善基层各级党的组织模式,使干部队伍年轻化、标准化、体制化并逐步实现党、政、民意机构主要干部一体化”;“改革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形式……确保其领导能力、教育能力和战斗力。”如 2009 年开始基层党政部门一体化改革试点,乡镇书记和乡镇长一人兼任,在不设人民议会的县、郡中,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职务一肩挑,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由首长兼任党委书记。
(二)努力建设纯洁的党员队伍
越共有 450 多万名党员,在党建工作中,越共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员的要求和任务。越共十一大修改后的党章将“越南共产党党员是越南工人阶级先锋队的革命战士”改为“越南共产党党员是越南工人阶级、越南劳动人民、越南民族先锋队的革命战士”;在党员任务中加入“执行好中央委员会制定的一些关于党员不能做的事情的规定”。二是规范党员行为。为了严明党章党纪,保持党员的政治品质、革命道德和先锋模范性,1999 年 5 月,越共颁布了关于“党员不准”的规定;2002 年 3 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决定,对该规定进行了补充与修改;2011年 11 月,越共中央委员会颁布关于党员“19 条不准”的规定 ,要求全党认真贯彻落实,在每次干部考核和党员评议中,重点检查执行“19 条不准”的情况,并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开展学习胡志明道德榜样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品质和党性修养。四是严厉查处不合格党员。如撤销抨击越南革新事业的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陈春柏的党内职务;将鼓吹政治多元化的前中央委员陈度开除党籍等。越共十二大强调,“建设真正先锋、模范、近民、亲民,对工作责任感高,有革命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的党员队伍,有能力完成各项任务,在困难、挑战面前坚定,为党的理想和目标奋斗。继续革新和增强党员的管理、发展和筛选工作,确保党员质量;坚决将严重违反党章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人开除出党。”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为建设纯洁强大的党夯实基础。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革新事业的领导力量
革新开放以来,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一是废除中央领导职务终身制。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长期以来都是终身制,直到六大时长征主动提出不再担任总书记。此后,在七大上阮文灵等人效仿长征的做法不再连任,杜梅被选为总书记。从此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交接开始正常化、规范化。二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年轻化、知识化。越共六大 13 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有 8人新当选,平均年龄 65 岁;大会共选出 173 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其中新进 82 人,大力推进了越南领导层的年轻化。越共八大在领导层的新老交替上,又向前迈进一步,规定今后凡年龄在 55岁以上者不能作为新的中央委员候选人。越共十大,国家主席陈德良、政府总理潘文凯和国会主席阮文安等 8 人退出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新一届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及中央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年轻化的要求。越共十二大选举中,包括国家主席张晋创、政府总理阮晋勇和国会主席阮生雄在内的 9 名十一届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被新人取代,新进政治局委员 12 人。“从中央委员到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十二大的新老交替幅度将是越共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从越南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到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到各省市的党政机关,大批新人将走上主要领导岗位。如果说越南正处于转型期,那么干部队伍的新老更迭是转型期的最重要特点。新生代领导人将决定越南执政党未来的走向。”
(四)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为革新提供制度保障
自革新开放以来,越共在党的制度建设上不断革新。一是修改完善党章。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国家机关、祖国阵线、政治—社会团体的领导以及对军队和人民公安的绝对领导,严格党的纪律监督。二是革新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在中央领导人选举中引入差额选举,在省委书记选举中试点直接选举的形式,在基层组织选举中扩大直接选举,初步建立了高层领导的差额选举、基层领导机构直接选举等党内民主选举制度。三是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了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四是中央全会实行质询和测评制度。越共在 2002 年的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每位中央委员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的建设若干紧迫问题》决议,要求对党的领导干部包括党组织和在国家机关、祖国阵线以及社会政治团体中工作的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信任测评,并对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测评时间进行了规定。五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等制度。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建整顿运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颁布党员“19 条不准”规定;推进“学习胡志明道德榜样”运动,开展道德教育;实行干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干部轮转交流制度。
四、反腐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越南的革新开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产生了严重的腐败问题。越南的腐败问题被视为“国难”,严重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安全,越共高度重视反腐倡廉。一是注重立法,用法律防治腐败。1997 年 5 月,国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刑法》,1998 年 3 月公布了《干部、公务员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和《反贪污法》,并采取法律制裁、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综合治理措施,惩治贪污腐败。 2005 年 11 月越南国会通过了《预防和反对腐败法》(2007 年和2013 年两度修改) 和《防治腐败国家战略》。2009年 7 月,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发布主席令,决定批准越南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12 年,越南国会高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二是建立健全反腐机制。在党的决议和政府规定中,都明确了预防和反对腐败问题。同时规定官员和亲属要进行财产申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规范干部廉政行为。三是加强预防和反对腐败教育。如 2013 年发行 20 多万册反腐宣传专题图书资料,将预防和反对腐败列入干部培训的必备教育内容,全年对 350 万干部和公务员进行了预防和反对腐败专题教育。四是对违法犯罪贪污行为严惩不贷。越共十大前,查处了交通运输部腐败大案,交通部部长陶廷平被追究责任而辞职,副部长阮越进被拘捕。2010 年,越南船舶工业集团管理层涉嫌违规经营招致重大损失案曝光,集团原党委书记范青平被曝违规任命其儿子担任要职。越共十大要求“抓紧实施《反腐败法》、《实行节约和反浪费法》,补充和修改《诉讼法》。坚决、及时和公开地处理贪污者,不管什么职务,在职还是已退休,没收、充公贪污所得,严肃处理包庇贪污者或利用控告进行诬告而损害他人者,奖励和保护与贪污和消极现象进行积极斗争者,表扬和推广勤俭、廉正、大公无私者”。2013 年 12 月,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原董事长杨志勇被判处死刑,多名高管因贪腐被捕。五是加强反腐指导和检查督促。为落实反贪污工作,2004年成立了国家防范犯罪指导委员会;2005 年通过的《预防和反对腐败法》规定设立“以政府总理为首的中央预防和反对腐败指导委员会”;2013 年 2月 1 日,越共中央政治局成立中央预防和反对腐败指导委员会,阮富仲总书记任委员会主任。越共十届五中全会通过《加强党的检查监督工作》决议,要求严肃党纪,预防和遏制政治系统内的思想作风腐败等问题,反贪污反浪费。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要求,“加强检查、监察、清查、审计、调查、处理的建立力度,提高反贪污、反浪费的效率。对反贪污、反浪费、推广节约进行全面总结;补充、修改《反贪污法》。健全、加强反贪污机关的责任,提高其工作效率。严格处理贪污案件,首先处理情节严重、复杂,人民关注的案件。”越共在党的建设中注重预防和反对腐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反腐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形成了高压的反腐态势。但是,贪污腐败问题仍是阻碍越南革新事业向前迈进的因素,越共十二大强调“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加强预防和抵抗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各种社会弊端和犯罪行为”。
五、革新党对政治系统的领导,建立科学的领导方式
越南革新开放前,权力较为集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包办行政等现象严重。越共六大后推行革新开放,对政治系统包括党的领导进行革新,越共十一大修改通过的党章指出,“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尊重、发挥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并接受人民的监督;依靠人民开展党的建设;团结并领导人民进行革命事业。党领导政治体系,同时是该体系的一部分。党领导国家、越南祖国战线和各个政治社会团体,并尊重和发挥其作用”。明确了党的领导革新方向和原则。
(一)革新党的领导内容
越共十一大报告强调“加强党的领导作用,从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建设纯洁坚强的党”,实际上规范了党的建设和领导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组织几个方面,改变了党的领导就是包办一切的现象。
在政治领导方面,党章明确规定通过党的路线、主张、政策、指示、决议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把握大政方针和社会主义定向,依法执政,建设“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在思想领导方面,确定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为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成立中央理论委员会开展和指导党的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武装人民群众,发动“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模范”运动,培养优秀品质,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思想路线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发挥越共中央思想文化宣传部门和地方宣传部门的作用,宣传党的主张、政策、优良作风和革新成就。在组织领导方面,通过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中任职,带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建设好基层党组织,为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提供组织保障;建设先进的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对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团体的领导。
(二)革新领导体制
革新党自身的领导体制,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坚决抵制发展民主政治就要实行多党制的错误主张,始终坚持一党制,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分析一党执政的有利条件和危机因素,积极探索一党执政条件下如何发扬民主的方式和途径。领导体制革新包括:精简中央机构,不再设立中央常委,恢复中央书记处,取消顾问制。中央部委由越共十大前的 11 个调整为 6 个,政府部门和国会组织也随之进行了压缩和调整;废除实际上存在的中央高层领导职务终身制,实行任期制;试行党政兼职;建立质询制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进民主决策。
革新党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的领导体制。越共六大提出“党领导,人民作主,国家管理”的领导体制。要求“提高国家管理效力,提高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地位和作用”。越共对政治系统的改革,取得了成效,但存在机构重叠、效能低下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革新党对政治系统的领导,2007 年越共中央颁布了《加大行政改革力度,提高国家机关的管理效能的决议》,精简国家机关,将国家政府部委办由 35 个减至 26 个;提升国会的地位作用,形成有效的“四架马车”的领导体制,相互牵制,分权负责;发挥社会政治团体的作用,加强共青团、祖国统一战线等政治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三)建立科学的领导方式
越共六大以来,主动革新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方式。1991 年 12 月,越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明确强调革新党对国家的领导。确定了党通过纲领、战略、政策方向和工作主张等方式领导社会;通过宣传、教育、人民运动、组织检查等方式以及党员的模范作用领导社会;党推荐能力好、品质优秀的党员参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的活动以实现党的领导。 2007 年,越共十届五中全会通过《继续革新党对政治体系活动的领导方式》决议,强调“为了加强党的领导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国家管理效率以及祖国阵线和各社会政治团体的活动质量、发扬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权、加强党纪国法、推动国家发展,必须继续革新党对政治体系活动的领导方式。”“改革党对国会活动、对政府工作、对司法机关、对祖国阵线和各社会政治团体、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方式。”在体制改革中,各级行政部门较好地落实了民主集中制和首长负责制;推进大部制改革,推行“一个窗口”的行政服务;不承担立法、决策职能的县和郡不再设置人民议会,将监督职能交由国会代表或国会代表团承担。越共十二大还提出要加强分级分权管理,建立适合机制让地方政府得以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并将其与提高责任有机结合,同时确保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党对国家社会的领导方式还体现在,加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导,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加强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党员的政治本领和道德水平,展现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引领越南人民;重视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检查与监督工作等;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党的领导。
六、越共党建工作革新的不足和建设廉洁强大政党的要求
越共的党建工作在创新发展中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正如越共十二大所指出的,主要是理论研究工作不足,没有很好地为党和国家制定路线、政策、法律提供科学理论基础;党建工作的决议、主张的指导落实效果不够好,党建工作原则未能贯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不少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出现褪化的现象;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消极现象未能遏制;干部组织工作存在缺陷,许多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还很低;党对国家、祖国战线和社会政治团体的领导方式革新缓慢。
针对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共十二大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要求不断完善对社会主义和对建设符合越南国情和客观规律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领导人民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社会主义越南的战略任务。要进行长期的自我革新,自我整顿,这是党存在和发展的规律,维护党的革命本质,建设政治、思想和组织稳定的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增强党的个人本质和先锋性,革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战斗力;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的基础上,长期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增强人民对党的信心,建设廉洁强大的党。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章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双月刊) 2016 年第 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