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人民党的早期社会主义实践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3-20 17:28:35
巴基斯坦人民党的早期社会主义实践
向文华
摘要:巴基斯坦人民党在阿里·布托领导下取得了 1970年选举的胜利,在巴基斯坦进行了早期的社会主义实验,对巴基斯坦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最终导致布托政府的下台。在一个经济欠发展,封建思想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相当浓厚的国度里追求实现民主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
关键词:巴基斯坦人民党;阿里·布托;社会党
巴基斯坦人民党 (以下简称人民党)是社会党国际的成员党、南亚地区重要社会党之一。该党在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 (以下简称布托)领导下于1970年12月建立了人民党政府,开始了人民党的早期社会主义实践。1970年12月至1977年7月,布托领导巴基斯坦人民党在巴基斯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认真分析布托执政之得失,有利于我们认识社会党及其民主社会主义政策在发展中国家的命运。
一、人民党的社会主义思想与政策设想
巴基斯坦人民党于1967年11月30日在拉哈尔成立。布托任该党的主席。在1968年4月的纲领中,人民党提出:“我们的信仰是伊斯兰,我们的政治是民主,我们的经济是社会主义,一切权力归人民” 。
由于巴基斯坦的绝大多数国民信仰伊斯兰教,人民党在其纲领中指出:伊斯兰教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不是相互排斥的;伊斯兰教祈求平等,而社会主义正是实现平等的现代工具;巴基斯坦建国之父穆罕默迪·阿里·真纳曾经不只一次宣布巴基斯坦将是一个有着社会主义模式的伊斯兰国家,因此,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之间不存在冲突。伊斯兰是我们的信仰,是巴基斯坦的立国之本。巴基斯坦的社会主义不会挑战伊斯兰教的至尊地位,相反,社会主义会使全国人民遵守伊斯兰教的价值观。伊斯兰教的思想会在人民的巴基斯坦中得到更好的保存 。布托在 1970年 3月的一次公开演讲中,指出 “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亲爱的朋友,它只不过是伊斯兰的平等。伊斯兰教社会主义是指伊斯兰教的平等。” 1972年4月,布托在接受意大利记者奥里亚娜·法拉奇采访时说到:“我深信特别在巴基斯坦这样不发达的国家,马克思主义与伊斯兰教的教义是可以取得一致的,在科学的社会主义之外,我没有看到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
民主观是人民党思想的重要内容。布托指出,我们必须恢复人民的基本权利,动员全体巴基斯坦人民建设一个满足人民需要并由人民掌握的平等社会。所有权力都属于人民的原则只有通过民主才能实现。这就是为什么要提出 “我们的政治是民主” 。1969年2月,在拉哈尔高等法院的法庭上,布托形象地阐述了人民党对民主的看法: “民主当然像呼吸新鲜空气,像春天花儿的芬芳。那是自由的美妙声音,只可感受不可触模,但,更是一种感情。民主是基本权利。民主是成人选举权、秘密投票、自由出版、自由组织、司法独立、议会至上和对行政权的控制。”
“我们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我们不能取得真正的平等与团结” 。人民党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为每个人创造平等机会,消除阶级界限,建立社会公正。社会主义除通过革命方式实现以外,还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方式来实现。布托直接了当地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解决巴基斯坦的经济问题。社会主义是结束剥削、促进民族团结的唯一道路 。
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人民党在1970年大选的竞选宣言中,全面阐述了人民党的政策设想。首先,在政治上,最终目标是通过社会主义建立无阶级的社会。人民党认为应该重新制定一部新宪法,这部宪法包涵以下原则:全面民主、议会制政府、联邦制、扩大地方政府权限和保障良心自由 (freedomofconscience);选举制度应进行改革, 实行按政党名单投票而不是投个人票的制度;改革司法、监狱体制;实行独立的外交政策;建立国防工业,发展自己的核能,加强东巴基斯坦的国防等 。在经济上,人民党接受混合经济模式:私营部门与国营部门共存;私营部门将为个人创业提供各种机会,小企业将得到充分发展;消除产生垄断的条件,私营企业将按照竞争规则经营。人民党政府将对以下基础行业:钢铁业、有色金属、重型机械、机床、化工、造船业、汽车装配与制造、电力生产分配、电子业、国防装备业、水泥业和造纸业实行国有化。除电力资源外,核能、天然气、石油和煤也将国有化。大众商品,如黄麻和棉花,出口将由国有企业经营;所有银行和保险公司也将实行国有化。鉴于西巴基斯坦的大土地所有者封建领主构成进步的巨大障碍,人民党将通过土地改革消灭封建主义,并采取具体步骤按照社会主义原则保护和促进农民利益。
通过对人民党早期思想和政策的论述大致可以判断出:第一,人民党的社会主义观是一个混合物:既向往民主社会主义,又接受宗教的影响,同时受到中国、苏联科学社会主义的影响,突出巴基斯坦民族利益,蕴含强烈的民族主义。按照布托的看法,人民党所追求的社会主义是斯堪的纳维亚社会党的民主社会主义。我们认为,实际上,人民党的社会主义是兼有伊斯兰教义、民族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第二,人民党的民主社会主义是所谓伊斯兰教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渊源西欧,主要受到基督教价值观的影响。众所周知,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许多价值观上是有冲突的。因此,人民党要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是很难的。第三,从人民党的政策设想来看,既体现社会党政策特点,如接受混合经济制度,提倡社会福利,也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政策特点:强调国有化。这种打着社会主义平等的旗号,实行激进的改革措施的政党,也许正是第三世界国家社会党的写照。
二、布托政府的改革政策
人民党成立后,在布托的领导下,组织了反阿尤布汗的群众运动,得到其他政党如民族人民党、人民同盟和其他宗教政党的支持,同时也得到了农民、学生、工人、小企业主、商人、小资产阶级和城市专业人员等的支持 。1970年12月7日巴基斯坦举行大选,布托领导的人民党下取得了胜利。1971年 12月 20日,叶海亚 ·汗在各界的压力下辞去总统职务,布托接任了总统。布托完成对政权的有效控制后,依据人民党的政策设想,对巴基斯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布托政府的政治改革主要是为了建立新的文人政府,肃清执政的障碍。1973年4月10通过了新的宪法,规定巴基斯坦是伊斯兰国家,只有穆斯林才能担任国家最高职务,国家政体是西方议会制。布托接着对文官制度、司法制度和军事制度进行了改革。
巴基斯坦的文官制度建立于1950年。文官势力强大,主宰着巴基斯坦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生活。为了削弱文官权力,树立新政府的权威,同时,也为人民党及其支持者打开晋升之道,布托坚持取消了保护文官的特权,并于1973年8月20日宣布解散文官组织。布托还通过宪法修正案来削弱司法权力,限制法官的任期和年龄。政府有权任命任何法官为大法官,而不用论资排辈,从而加强了政府的权力。同时,布托为限制军队干预国家政治,对军事制度进行了改革:一是改组领导机构,将陆、海、空三军总司令的职能一分为三,防止军人集团控制政权,以军权压政权;二是建立治安防卫部队,应对国内群众的示威游行。布托解释到,文官政府在履行职责和处理问题时,应当避免使用军队;我国警察力量薄弱、装备较差,应当建立一支一流的警察部队 。总的来看,这种政治改革的背后,是布托个人集权的表现。新宪法规定的议会制实权集中于布托总理手中。他的集权程度实质上同阿尤布汗总统制差不多。布托热衷于集中权力主要受到两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他的信德人同伴使他没有安全感,同时,他又不完全相信旁遮普省领导层;另一方面,像他前任阿尤布汗那样,布托确信在社会政治多元冲突的巴基斯坦,只有由毫无争议的总统或总理领导强大的中央政府才能保证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这种集权为人民党首届政府留下了隐患。
布托执政后,按照人民党的政策设想进行了经济改革。1971年12月22日,布托没收了22个资本家家族成员的护照,这些家族控制着国家经济。在孟加拉国出现之前,这些家族拥有巴基斯坦60%的工业资产,控制巴基斯坦几乎80%的保险公司 。1972年1月,布托宣布对10个基础行业实行国有化。这些行业是:钢铁业、金属业、重型机械、重型电机、汽车业、拖拉机工厂、重化工业、水泥、石油化工、燃气和石油提炼业。布托夺取了这些行业中的20个私营企业的管理权。这些企业的总资产达到2亿美元,其产值不到国内生产产值的12.8%,只占全国劳力的3.4%,占巴基斯坦出口的8.3% 。国有化措施并没有影响外资企业及其投资。事实上,国有化并不是纯粹的国有化,只是企业的管理受到影响,所有权照旧。每个国有化的企业都由文职官员组成的管理队伍行使对企业的管理权,并向工业管理局汇报。隶属工业局的管理队伍从40817人增加到1976年底的61731人 。此外,巴基斯坦最大的行业,也是赢得外汇最多的棉纺织企业没有受到影响 。1972年3月19日,布托政府颁布对所有寿险公司国有化的法令。这一法令的主要目的是要消除寿险公司与工业财团们的千丝万缕的联系。1972年11月,重新建立的寿险公司拥有实付资本100万卢比,寿险公司获得了新的发展势头 。1973年8月16日,布托政府以榨油企业老板们发国难财为理由对榨油工业国有化。到1973年3月底,巴有23家银行,其中外国银行8家,被国有化的15家私营银行有分支机构2906处,占全巴银行分支机构总数的98.8%,占全巴银行存款的94%,放款总额的89.4%。1974年1月,巴所有私营银行被国有化,政府接管了所有银行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政府还接管了石油销售公司和造船企业的管理权。财政部长穆巴希尔·哈桑在银行国有化后宣布:人民党在 1970年竞选宣言中的许诺已经全部实现。布托政府希望在巴基斯坦建立 “混合经济模式”已经建立起来 。
1972年2月,布托宣布实行新的劳工政策:实行工会管事制度,增强法律快速处理劳资纠纷的功能;工人有效地参与企业管理;提高工人在每年利润中的分配份额,从1968阿尤布汗政权时期的2%份额提高到 4%;政府要求雇主们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为他们提供教育和住房设施 。1972年3月,布托政府宣布一系列的土地改革措施:个人持有灌溉地的最高上限为150英亩,非灌溉地为300英亩;不再扣除以前个人拥有的果园地、狩猎地、养马和其他牲畜用地、宗教场所用地等;禁止驱逐佃户,除非不愿付租或不愿付地主那份收成;取消过去强加在佃户身上的附加税和劳役;收回俾路支省和西北边境省管辖部族地区有权势的人非法占有的国有土地;超出限令的土地无偿地由国家收回,免费地分给无地的佃户和少地的农民 。到1973年底,布托政府共收回土地412519英亩,其中有一半是荒地,缺乏灌溉设施。布托政府拿出 349069英亩 (其中只有少量灌溉地)分给无地佃户和农民 。布托认为,这次土地最高限令比阿尤布汗的最高土地限令大幅下降了70%,这还没有把阿尤布汗对土地限令的重大让步和豁免考虑在内 。
1972年3月,布托宣布执行新的教育政策,对私营学校、大学实行国有化。同时,他还宣布实行包括在乡村建立图书馆,改善教师待遇等的 “十六点教育计划”。到该年9月,有175家私人办的学校被政府教育部接管。布托的新教育政策还实行 15岁以下学龄儿童的免费教育,减轻那些想送孩子上学家长的负担。但是大量的孩子仍然失学在外,因为他们的父母无法承受他们不去做工带来的损失 。
在布托执政后期,改革引起了上层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的不满。布托在他们的反对面前,降低了改革力度,改革向后退。1974年,布托改组内阁,在改革中起重要作用的左派代表人物、人民党的主要理论家J.A.拉希姆 (J.A.Rahim)于该年7月被解除了商业与工业生产部长职务;同年10月,人民党秘书长穆巴希尔 ·哈桑被解除了财政部长职务 。与此同时,布托起用了若干属于右翼的保守人物和高级职业文官,如政治态度中右的拉纳·穆罕默德·哈尼佛取代哈桑接任联邦财政、计划和发展部长;接任工业生产部长的拉菲· 拉扎也是人民党的右翼人物,而高级职业文官 A.G.卡兹则负责整个经济方面的工作。改革后退导致人民党支持基础的变化,从过去的城市工人、边缘人士、小资产阶级、青年学生的支持,变为农村地主、农民和城市边缘人士的支持。
三、布托政府的改革成效
布托的各项改革政策基本上履行了人民党的政策设想,通过各种措施恢复了巴基斯坦政治上的表面稳定。但布托上台后,并没有废除国家紧急状态法,个人拥有无上权力。布托清洗军队和官僚队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是为国家更好的发展。而且,无论是军队还是官僚队伍都没有完全控制,为布托以后的下台埋下了种子。
布托的经济改革恢复了重创后的巴基斯坦经济。经过改革和调整,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GDP总值从1971-1972年的367.47 亿卢比上升到1976-1977 年期间的462.23亿卢比。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巴基斯坦的经济年均增长 5.5% 。总起来看,布托的各项经济改革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诸多缺陷。
首先,布托的土地改革使一部分中小农民和无地农民从中受利。据估计,因为宣布占灌溉地12英亩和非灌溉地25英亩以下的小农免交土地税,旁遮普省、西北边境省和信德省分别有500万、174万和53万小农受益,全国共计受益小农727万人,另有80多万无住房的小手工业者、农业工人和佃户分到了住宅基地。但是,布托的土地改革并没有产生比阿尤布汗1959年的土地改革更好的效果。限令规定个人拥有150英亩的灌溉地仍然是很高的。封建地主的权力并没有消失,他们仍然主导着农村,人民党想通过土地改革消灭封建主义的目标没有实现。巴基斯坦的主要粮食作物产量停滞不前,自1973-1974年度粮食产量有所上升后 ,开始下降。在1974至1975年间,由于粮食产量有所下降,巴政府需要进口价值3亿卢比的小麦,相当于当年外汇收入的三分之一。
其次,布托执政期间,国营部门的投资增长迅速,1971-1972年,国营工业的投资只有26.8亿卢比,到1974-1975年,达到85亿卢比。但是,外国投资处于停顿状态,私营企业缺乏投资,处于无人投资的状态 。
总之,在布托执政五年半的时间里,大企业家们的利益受到损害,许多企业主和工业巨头们被改革所激怒。以人民名义发起的改革结果却因为各种腐败和管理不善,并没有惠及老百姓。大多数改革因为雇主们的不合作及腐败和无效的官僚体制,使人民党的政策发生错误和实施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布托政府的下台及其原因
布托执政后期,改革后退引起党内左翼势力和下层群众的不满。布托在民众中尤其是在大城市人民中的声望大大下降。在1977年的巴基斯坦大选中,首次出现了以巴基斯坦人民党代表地主阶层利益的一方和以巴基斯坦全国联盟代表中产阶层利益的另一方,类似准两党制的竞争格局。结果,人民党在200个席位中获得155席,而巴基斯坦全国联盟只获得36席 。反对党认为:1977年的大选他们缺乏足够的时间来组织和竞选,他们的竞选资金有限;反对党的许多领导人遭到逮捕和强制监禁,使本来较为分散和脆弱的反对党极为被动,并给反对党的胜利创造了无法逾越的障碍,所以此次选举并不是人民意志的自由与公正的表达 。为此,他们拒绝参加国民议会,并抵制省议会选举,发起全国性的罢工。布托试图用警察和安全部队去控制局势,结果发生流血事件。接着布托在三个大城市颁布戒严令,在全国限制公民权利,引发更大规模的抗议运动。到1977年3月21日,全国联盟共有一万多人被关进监狱,一百多人被杀,一千多人受伤。在这种情形下,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齐亚·哈克指挥军队进行干预。1977年7月5日深夜,齐亚拘留了布托。同年 9月 17日,齐亚正式逮捕布托。1979年 2月 6日,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以四票对三票裁决,判处布托绞刑。齐亚·哈克的不流血军事政变结束了布托对巴基斯坦五年又七个月的执政。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布托政府下台呢?
首先,布托执政后期经济形势的恶化直接影响选民的投票。人民党失去民众的支持比大多数人包括人民党自己的高官们预料得要早 。到1975年,基本必需品的价格攀升影响了中产阶级下层的生活,广大学生从原来的支持者也成为抱怨者。1977年6月,布托政府的财政部长阿卜杜勒 ·哈菲兹 ·皮尔扎达不得不承认经济处于严重的衰退之中。1977年财政年度,GNP只增长1.2%,扣除物价因素,只增长了0.5%。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业生产大幅下降,棉纱生产下降了19.5%,因而棉布生产下降了16.5% 。到布托下台时,巴基斯坦的外债超过 70亿美元,相当于当时巴国民财富的6%,年还本付息量相当于当年外贸出口的40%-50%,还本付息率在发展中国家高居首位 。选民的生活没有得到改善使布托领导的人民党执政的合法性受到削弱,成为布托下台的诱因。
其次,布托政府失去了原有的选民基础。布托的上台在于人民党充分获得了中下层选民的支持,尤其是中产阶层的支持。这个阶层人数不少,颇有能量,是巴基斯坦政治生活中举足轻重的一股势力。在1970年的大选中,布托领导的人民党一度成为农民和工人、地主和工商业者、专业人士和年青人的联盟 ,正是在这个联盟的支持下,布托在1970年的选举中获胜。但是,布托上台后实行的大多数改革的收益并没有惠及到中产阶层。工业国有化特别是4000家农村工业国有化严重损害了中、小工商业者的利益;行政和文官制度的改革,剥夺了原政府雇员就业的机会;政府的各项农村发展措施有利于大地主,阻碍了小农和富裕农民的发展。自人民党执政后,许多地主加入人民党。农村精英已经成为布托政府不可缺少的政治盟友。人民党失去学生与有思想的中产阶层的支持。布托为了巩固个人权力,逮捕和威胁以前的亲密战友和助手,使中产阶层中活动能量最大的左派势力失势,转而成为布托的反对者。布托在人民党内更是独断专行,宣称:“我就是人民党,他们都是仆从。”
再次,布托执政期间展现出来的个人品质及处事方式,加速了其下台。布托在上台之前,展示了让选民认可的品质:有能力、讲民主、有原则、正直、勇敢等。布托炫耀自己获得数个学位,受过良好教育;担任过国家的外交部长、真实地看过整个世界,是一名成熟、精明和有能力的政治家;热爱民主,是一名思想开明的自由主义政治家;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正直的人;一个无畏、勇敢和坚强的人;一个社会主义者,在有些场合,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科学社会主义者;还是一个忠诚的穆斯林,相信生与死、荣誉与耻辱等都掌握在真主手中 。但是,上台后,布托展示出的却是相反的一面,缺乏领导人应有的宽容,大力镇压反对派。布托首先镇压的是人民党的对手———民族人民党。1975年2月8日,布托政府的重要成员穆罕默德 ·汗 ·谢尔帕奥在白沙瓦大学被炸弹炸死,布托根据1962年的政党法,认定 “民族人民党的行为有损于巴基斯坦的主权与完整”,从而宣布解散民族人民党。该党领导人瓦利 ·汗和其他在俾路支省和西北边境省的领导人,包括许多议员被逮捕 。其次,布托执政后把决策权集中在自己手中,对政府的每个部门的工作都干预。在政府工作的人,无论其是官僚还是人民党的党员无不受到布托的威胁,如果有人有任何不服从的迹象或做了有损于他形象的事,那么他的职位就将不保 。最后,布托与人民党的创始人发生冲突。那些参加人民党拉哈尔成立大会的创始人中,只有 A.W.卡塔尔没有遭到布托的怒骂,其他创始人,如J.A.拉哈姆、迈拉杰·穆罕默德·汗、穆斯塔法·汗、库尔希德·哈桑·米尔、蒙塔·阿里·布托以及穆巴希尔·哈桑,都遭受某种形式的公开嘲弄。此外,布托还雇用打手骚扰对手,操纵选举,欺骗选民,诸如此类的做法完全违背巴基斯坦文化中对领导人品质的要求。
第四,布托忽视人民党的组织建设,使人民党缺乏凝聚力。在1970年的选举中,人民党对不同种类的人开放,因此,各种政治立场的人都加入人民党,人民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能力受到挑战,引起人民党内的左派势力的抵抗。人民党的组织在边远的农村并没有得到普及,其影响力主要集中在城市。人民党也慢慢由过去的群众党转变为精英党,其群众基础受到削弱。1975年1月,布托决定在中央、省、区、专区重组党的组织,重点发展基层组织。因此,许多机会主义者轻易进入党的组织。到1976年12月,重新注册了一千万新党员。他们有的是背叛了反对党,有的是来自不同的部落和少数族裔。这些党员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对人民党的发展历史并不完全清楚,主要基于个人利益考虑而加入的人,他们的加入损害了党的原则和纪律;二类是小地主,他们加入的唯一目的是获取权力;三类是理想主义者,他们的行动是真诚的,但是缺乏经验并急躁。他们想在很短的时间内做成任何事,促进变革。这些新党员因为思想、动机和行为方式的迥异,实际上使人民党处于分裂状态。布托的个人主义的日益抬头,越来越只关心短期利益,不管长期目标。布托不关心党的建设,没有在党的队伍中建立实质性的统一,而是通过不断清洗人民党,维持了人民党表面上的统一,因此,人民党的混乱、无序是不可避免的。布托领导的人民党为了选举的胜利,向各阶层开放,类似西欧60年代末所出现的全方位的党。但是,在巴基斯坦这样一个不发达的国家,各阶层的利益与观念极为冲突,加上人民党缺乏协调各利益集团的机制,单凭布托利用自己的权威去平衡利益冲突,难免顾此失彼。人民党通过布托的高压手段维系了其表面上的统一。一旦失去布托,人民党的分崩离析就在所难免。布托临死前,对他妻子和女儿说到: “就我的死而言,毫无疑问,我自己党内的人,包括中央委员会的一些委员,是起了重要作用的,我可以肯定,充分了解他们的人民决不会再相信他们。人民完全知道,我党内的人完全蒙蔽了我,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挽救我的生命。”
最后,军队接管政权直接促使布托下台。军队的中下级军官在帮助布托在西巴上台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布托上台后,无情地处理文职和军队事务,使军队的不满情绪在增长。布托无情的清洗军队,加深了与军队的冲突。当布托大量使用军队控制俾路支省和西北边境省局势,以及使用军队平定巴基斯坦全国联盟发起的暴动时,巴基斯坦的军人势力看到了布托政府的无能,从而激起他们接管政权的想法。总参谋长齐亚·哈克最后决定发动政变,推翻布托政府。
总之,人民党的早期社会主义实践因为布托的下台而终结。在一个经济欠发展,封建思想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相当浓厚的国家追求实现民主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
作者简介:向文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党学。
文章来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