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管党治党的经验与挑战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4-09 11:25:29
越南共产党管党治党的经验与挑战
古小松
[内容提要] 越南共产党 30 年来坚定不移地推进革新开放,取得了成功,牢固地确立了在越南的领导地位。与此同时,越共坚持马列主义指导思想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仰,防止“和平演变”; 加强制度化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在法律框架内活动,扩大党内外监督; 坚持不懈地开展整党建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大力惩治贪污腐败,改革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越共管党治党取得了成效,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反腐败依然是当务之急,道路选择斗争异常激烈。越共能否走出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很值得人们关注。
[关键词] 越南共产党 管党治党 制度建设
越南共产党( 以下简称“越共”) 是当今世界上仅次于中国共产党的第二大共产党。越共的党情及越南的国情与中共及中国的情况最为近似,不过,越共的建设有借鉴外部经验,也有自己的特色。越南开放 30 年来,越共管党治党有哪些成效,又存在哪些问题,发展前景如何,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
一、推进革新开放,牢固确立领导地位
( 一) 建党 86 年历程
越共1930 年 2 月 3 日成立于中国香港,成立之初党员数量很少,1931 年 3 月为 2400 人,到2015 年发展到了 450 万。越共经历了从在国外成立到回到国内进行活动、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过程。80 多年来,越共领导越南人民,长期浴血奋战,赶走了法国殖民者,使越南获得了民族独立; 打败了美国侵略者,实现了南北统一。越南从一个半封建殖民地国家,成为一个独立的现代国家。
1945 年,越共党员已发展到 5000 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越共趁日本投降之际发动总起义,取得了八月革命的胜利,成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不过,法国殖民者很快卷土重来,越南开展了抗法斗争。在中国的援助下,越南于 1954 年5 月 7 日取得了奠边府大捷,法国人被赶出了越南。
1964 年,“北部湾事件”爆发,美国军队入侵越南。越共领导越南人民开展了抗美斗争。在中苏等国的支援下,越南战争于 1975 年结束,越南实现了统一。次年的 12 月 14—20 日,越共 150多万党员的 1000 多名代表,在河内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四大提出了越南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
越战结束后,越共本应领导越南从战争转向和平建设。但遗憾的是,一直到越共五大 1981 年召开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越共对内推行极“左”的“社会主改造”政策,对外则奉行亲苏反华侵柬的“一边倒”路线,把越南推向了崩溃的边缘。直到 1986 年越共六大召开后,越南才改弦更张,实行革新开放,走上一条正常的发展轨道。
越共六大被誉为越南革新开放的里程碑。会议于 1986 年 12 月 15 日开幕,18 日闭幕,与会代表 1129 人,代表全党约 190 万名党员。会议“全面地、深刻地”检讨了越共在过去十年工作特别是在经济方面的失误,否定了多年以来黎笋的错误路线,决定推进全面的革新开放,把党的中心工作逐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会议完成了越共领导人的新老交替,长征、黎德寿、范文同等三位领袖被委任为中央委员会顾问,以支持革新开放著称的阮文灵接替长征出任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南从此告别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终身制。
1991、1996、2001、2006、2011 年,越共先后举行了第七、八、九、十、十一次党代会。2016 年 1月,越共举行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到21 世纪中期把越南建设成一个现代化工业化国家。
( 二) 领导越南革新开放 30 年
2016 年是越南革新开放的第 30 年 ( 1986—2016 年) 。为了筹备越共十二大,2013 年 9 月 25日,越南革新 30 年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总结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指委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2014 年 1 月 16 日,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要求一年内基本完成革新 30 年来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作为起草越共十二大文件的基础。
越南是 1986 年正式开始革新开放的。当年举行的越共六大,对越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是一次带有战略性转折意义的重要会议。执掌越南党政大权 20 年的黎笋去世后,有“越南的邓小平”之誉的阮文灵走马上任,对内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对外改变“一边倒”的外交政策。此后,越共从七大到十二大都坚持推行稳健的革新开放路线。
经过 30 年的革新发展,越南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成就,已由一个集权、官僚、统包、物资匮乏的国家转变为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成就的国家,年均经济增长率近 7% ,从年均进口粮食数十万吨到成为世界第二大大米出口国。除了经济方面的成就外,越南还保持了政治稳定,社会全面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2008 年的金融海啸影响了外向型的越南经济发展,2011 年越南经济增速一度跌至 5% ,此后逐年回升,2015 年在世界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越南经济增长率达到 6. 7% ,人均 GDP 达到 2109美元。当今的越南不仅摆脱了多年的危机,甩掉了世界最贫困国家的帽子,而且已接近东南亚的平均水平。
越南革新开放取得成功,一方面说明 30 年来越共领导越南所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大多数越南人是拥护越共的; 另一方面也说明越共已经成功地从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越南共产党执政是具有合法性的。俄罗斯历史学博士、越南问题专家柯别列夫说,越南“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80% 的人口是农民,而农民对从民族解放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保持天然的尊敬”。
二、加强制度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多年来越共十分注意制度性的建设,以做到党有规可循,社会有法可依,在党内、党外形成一个政治文明规范。
( 一) 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党的章程
越共党章是越南共产党基本的法理文件,确定越共的宗旨、目标、思想路线以及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 规定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义务、权限等,让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有章可循,规范日常的活动和工作。越共制定党章的目的是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越共党章是由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的,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执行。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越共到目前为止已对党章进行了 12 次修改。每次修改都会提出新的补充完善意见,然后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越共于 2006 年、2011 年分别召开的十大、十一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补充。
越共非常重视党章的执行。2011 年 11 月 1日,越共中央委员会以第 45 号决定的形式,制定颁发了《党章实施规定》,由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亲自签发,发行范围是全党每一个支部。该实施规定内容很丰富,规定很具体,共有 60 条,要求自总书记签发之日起实施。为了进一步把党章及中央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越共中央书记处于2012 年 1 月 5 日以越共中央书记处 1 号指导文件的形式,还颁行了《关于执行党章一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越共中央的《党章实施规定》17 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更加细化、具体的规定,使越共党章的执行更加有可操作性。该文件的签署人是时任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
2016 年 1 月 28 日,越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除 23 名代表持不同意见外,其他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不对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进行新的修改,交由第十二届越共中央委员会具体指导、监督党章的执行。
( 二) 制订《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
如果说越共是用党章来管理党的日常事务,那么越共制订《社会主义过渡时期③国家建设纲领》就是为了让党及国家有一个中长期的纲领性文件,指明党和国家在较长时期内的努力方向、目标和任务。它既是对越共历史的回顾、实践的总结,也是理论的升华以及行动的指南。
越共 1100 多位代表,代表全党 215 万党员,于 1991 年 6 月 24—27 日在河内举行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除了有常规性的政治报告、经济社会发展等报告外,还通过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会上阮文灵辞去总书记职务,大会投票选举杜梅总理出任越共总书记。
十年之后的 2011 年 1 月 12—19 日,越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河内举行。与越共七大相似,大会除了有常规性的政治报告、经济社会发展报告、修改党章的报告外,还讨论通过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 2011 修订版) 》。
越共七大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共有六部分: 越南革命的伟大胜利和经验教训、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和对外政策、政治体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越南共产党,篇幅比较长。越共十一大修改后的纲领章节减少,内容精干了许多,共有四部分: 革命历程和经验教训; 向社会主义过渡; 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外交发展大方向; 政治系统与党的领导地位。
新修改的纲领突出了越共与越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八个努力方向: 一是加快工业化现代化与发展知识经济、保护资源和环境相结合; 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是建设具有浓厚民族色彩的先进文化,注重人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进步和公平; 四是保障国防和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稳定; 五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友好、合作与发展的外交政策,主动积极融入国际社会; 六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全民族大团结,增强和扩大统一的民族阵线; 七是建设属于人民、人民作主、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八是建设廉洁、强大的党。纲领还强调要处理好几大关系: 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关系;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方向的关系; 发展生产力与逐步建设、完善社会主义生产的关系; 经济增长与文化发展、实现社会进步和公平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关系; 独立自主与融入国际社会的关系; 党领导、政府管理、人民作主之间的关系。
( 三)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除党章、党纲等重大纲纪文件的制定完善外,越共也非常重视各级党组织日常工作、活动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中央委员会工作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党务和信息公开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质询制度、权力监督制度等。
2016 年初召开的越共十二大,从筹备到召开都是按照党章及事先制定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2000 年和 2009 年越共中央政治局制订颁布了两次党内选举规则。“这一次选举规则是由越共中央委员会制订颁布的,因此其使用的范围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党委会,同时还包括向各级政权、祖国阵线、社会组织推荐候选人参与选举。”
新选举规则规定,“任期的最后一年,召开大会的委员会要组织所属的党组织进行民主和程序严谨的、自下而上征求本级各单位的人士的推荐意见。每一位委员都要发表关于下一次自己及对其他委员是否还继续参选,以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数量、结构的意见。”
“召集大会的委员会对参加和不参加下一次选举的委员名单以及新提名参加下一次选举的名单进行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只有经超过50% 的本届委员会委员的推荐才能被提名给即将召开的党代会。”“召集大会的委员会委员已经直接参加了讨论,对委员会决定参加下一次选举的人选名单发表了意见,首先自己要严格遵守委员会的决定,不能违背自身作为其中一员的委员会的决定。”
“如果大会代表提名参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 30% ,则要征求大会的意见。”“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决定不超过 30% 差额的人选名单。”“召集大会的委员会准备的候选人名单是党的委员会为大会提名的正式名单。”“大会主席团公布上一届委员会准备的下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给大会参考。”本人不在上一届委员会提名名单之列者,不能接受他人的举荐。如被举荐,必须提出“请辞”。而“请辞”必须得到半数以上大会代表的同意方能生效,否则他们有资格进入候选人名单。
越共十二大是历史上争议最激烈的一次党代会,但由于事先把规则制定好了,召开的过程也是按预定程序进行,所以当选举结果出来的时候,各方都能平静接受。
2016 年 7 月 7 日,越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规程,根据党章对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限、工作制度以及处理重大问题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要求每一位政治局委员、书记处成员、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都要模范、主动、创造性地执行好各项规定,完成好所担负的任务。
三、坚持集中,扩大民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
( 一)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越共《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指出,“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组织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原则,有分工、分级,同时确保中央的统一指导。”
越共党章规定,“党是一个统一意志和行动的严密组织,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执行党的决议。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各组织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领导机关的决议只有在该机关超过半数成员赞成时才有实行的价值。在表决前,每一位成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属于少数的党员意见可以保留,向上级直至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但要严格执行决议,不能传播与党的决议不同的意见。”
越共十二大就是按民主集中制来举行的,尤其体现在人事的协商与票决上。从制定选举规则,到候选人的产生和最后的投票选举,多个层次和步骤,都是先协商、再投票决定。在总书记的主持下,越共十二大的协商和票决大体可以分为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和全国代表大会三个层次。在步骤上可以分为信任投票、提名候选人与正式选举,提名候选人也要经过多层次的投票。经过协商,然后根据票决的结果,最终得到越共上下的拥护。
( 二) 不断扩大党内民主监督
近年来,越共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和监督,促进党的良性健康发展,使民主和监督成为建设纯洁坚强的党的根本保证。
选举差额大是越南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之一。2006 年 4 月越共召开十大,大会确定了 207名中央委员候选人,其中九届中央委员会建议人选 174 人、大会代表讨论推荐增补 31 人,还有自荐 2 人,大会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160 名中央委员,差额率达 29. 4% 。中央候补委员选举差额更大,确定 46 名候选人,其中九届中央委员会提名 30 人、大会代表讨论推荐增补 16 人,结果选举产生了21名中央候补委员,差额率高达 119% 。
越共十大作为越南党内民主实践中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就新一任总书记推举出两名候选人,进行了带有预选性质的酝酿。大会正式选出 160名中央委员之后,向 1176 名大会代表发放总书记人选“民主推荐票”,由大会代表从当选的中央委员中推荐自己信任的人选,最后确定两名候选人。尽管后来由于其中一名候选人放弃候选资格而最终没有实行差额投票,但此举首次打破了等额提名党的总书记的做法。越共十大还有两个创新,一是第一次允许党员自荐竞选中央委员; 二是第一次在大会上公布当选领导人的得票率。
2011 年召开的越共十一大,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都是以大差额进行投票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差额达 24. 4% ,候补中央委员在一些推荐候选人申请退出后差额仍高达144% ,政治局委员选举的差额达到 70% 。由十人组成的书记处选举的差额也很高,在中央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有七人落选。这是历次越共党代会所罕见的。
关于直接选举各级党委的常委、书记、副书记,越共新的选举规则也作出规定,“为了在筹备越共十二大过程中,贯彻好中央政治局颁布的中央 36 号指示,开好各级党代会,继续革新党的领导方式,扩大和发扬党内民主,特别是直接民主,越共开展了基层党委和县、省党委通过党代会直接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的试点”。
在党内监督方面,越南目前是共产党一党执政,越共把加强自身监督作为搞好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近些年,越共对此进行了一些探索,如组织信任投票、开展咨询活动等。2002 年,越共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实行了质询制度。2015 年 1 月,越共十一届十中全会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进行了信任投票。
越共十二大结束时,阮富仲总书记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有很多创新,落实四中全会决议,党内进行了首次投信任票。之后是在国会以及其他各部门、各级权力机关都开展了信任投票”。“党内质询是近来实行的,是发挥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这是中央委员会的同志们对各位领导的监督形式。”“质询是一个问答的形式,有的是为了让事情弄得更清楚些,有的是为了弄清楚对人民的责任。党内质询是新事物,中央会议都提出质询和回答质询。我本人也要直接在大会上被质询并回答质询。我要求在中央全会上直接回答问题。”“通过质询,一些顾虑得到化解,一些疑惑得到解答,兄弟同志更加相互了解。”“今后,按照工作机制,仍将继续质询。”
越共很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越南制定颁布了《新闻法》,媒体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愈来愈大,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已无可替代。对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同意见和讨论经常见诸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从九大以来,越共每次党代会的政治报告草案都事先在媒体上进行讨论。越南很多贪污腐败案件首先就是新闻媒体揭发出来的。
( 三) 处理好党与法的关系
越南正在推进依法治国。越南宪法第二条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属于人民、人民作主、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条规定,“越南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劳动人民和越南民族的先锋队,忠诚代表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的利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思想基础,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力量。”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越共在越南的领导地位。
同时,越南宪法第四条也明确规定,“越南共产党所有组织和党员都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越共在越南是一党执政,但是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搞特殊化。越共实行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解决了“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越南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设纲领》提出,“民主与法律、纲纪并行,并要通过法律进行体制化,得到法律的保障。”越南把党对国家的领导纳入法律制度,即通过法律来管理国家,从而以“法治”代替“人治”或“党治”。
在党章的基础上,2014 年越共中央通过了新的《党内选举规则》,把党各级领导干部的选举制度化,其中对中央政治局和总书记的选举都逐一明晰规定。越共总书记阮富仲说,“要努力使国家有严密的法律法规。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法规就会生乱,因此民主与法规要相辅相成。讲民主,也要讲法规,在发扬民主的同时要加强法规,不要绝对化,绝对化就会走向片面。”
越共领导人及理论工作者认为,要在法律面前做到人人平等,就要有一定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如果不消灭剥削,不消灭社会不公,平等就只是一个空洞的词语。因此,越南社会一方面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消除凌驾于法律之上或不受法律约束的现象; 另一方面也创造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让所有公民都实现事实上的平等,消灭社会不公现象,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公平。
四、管党治党一直在路上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越南开始革新开放,完全从战争状态转向了经济建设,越共过去主要面对的是枪炮、硝烟,现在变成了物资、商品。新的环境会产生新的问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如何跟上,是新时期越共面对的新课题。
越共六大在发出了革新开放的号令之后,于1988 年 6 月 14—20 日召开五中全会,围绕党建工作,通过了《关于党建的一些急迫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党革新和加强思想工作,加强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发扬民主集中制,以适应革新开放新形势的需要。
越共七大在制订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的基础上,在 1992 年 9 月 18—26 日举行的三中全会上,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工作,整顿党的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党的领导方式。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越南社会不断转型,经济发展加快,各种矛盾突出。1999 年 1 月 25 日至 2 月 21 日,越共召开了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的决议》,决定从 1999 年 5 月 19 日至 2001 年 5 月19 日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党建和整党运动,具体提出了 16 项任务,认为这是事关越共和越南社会主义事业命运的大事。
进入 21 世纪后,越共于 2001 年 11 月 5—13日召开九届四中全会,回顾了越共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整党建党两年来的措施落实情况,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防止“和平演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等。
2006 年 7 月 24—29 日召开的越共十届三中全会是越共加强党的纪律、反对贪污浪费的一次重要会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关于党加强对防止和反对贪污浪费工作领导的决议》,要求“全党以及整个政治系统务必狠下政治决心,与贪污浪费作斗争”。
越共最近关于党建的重要会议是 2012 年 1月 16 日举行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会议以中央 12号决议的形式,发布了《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 关于当前党的建设的一些紧迫问题》。决议包括形势和原因、目标和方针、对策措施、组织实施四个方面的内容。面对当时的严峻挑战,越共提出党建的目标是: “党的建设有明显转变,克服存在问题,确实把党建设成日益纯洁、强大、真正的共产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和人民的信心,动员全党、全民、全军胜利实现党的主张和决议。”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议,越共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全国干部会议,总书记阮富仲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议专门发表讲话。
越共十二大继续强调,建设纯洁、强大的党,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重点是坚决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管理者个人,要严肃自觉,有计划和采用适当措施,克服、改正缺点和错误”。着重防范和打击“利益集团”,反对特权,形成对贪腐的严厉警戒和坚决惩处机制与环境。
30 多年来,越共管党治党一直坚持不懈,除了加强民主监督外,主要的内容措施还包括:
首先,在意识形态信仰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的指导思想,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决反对“和平演变”。1990 年,在苏东剧变的背景下,越共六届八中全会对主张自由化、多党制的陈春柏给予撤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的处分。1999 年,越共又开除了鼓吹多党制和自由化的中央委员陈度的党籍。
为了保证越共政治上的连续性和领导干部的可靠性,在筹备十二大高层人事安排时,阮富仲总书记多次向全党提出,党的高层领导必须做到四个“绝对忠于”: 绝对忠于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 绝对忠于党的纲领和路线; 绝对忠于国家宪法; 绝对忠于民族利益。
其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06 年 10月,越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学习实践胡志明道德榜样运动”的决定,要求党员以胡志明为榜样进行学习、工作,防止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生活方式的退化。越共《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 2011 修订版) 》提出,“党密切联系人民,尊重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依靠人民来建设党,接受人民的监督,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
2012 年 8 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进行了空前的批评整顿活动。时任越共中央纪检委书记吴文裕说,“这次批评整顿了 16 天,时间如此之长前所未有,分为多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集体检查; 第二步是对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和国会主席四位主要领导进行检查; 第三步是其他 14 名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最后一步是直到 2016 年 9 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报告在越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后才告结束。”
再次,大力惩治贪污腐败。随着革新开放的不断推进,越南有些人利用社会转轨中存在的空档,钻社会主义的空子,贪污挪用,行贿受贿,化公为私,挥霍侵吞公有财产,为个人谋取非法收入。这不仅毁了一批干部,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2006 年 8 月,越南国会常委会批准专门成立了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由政府总理阮晋勇任主任,具体由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张永仲负责。2007 年 3 月,阮晋勇签署法令,要求国会代表、政府和国有企业处级以上官员、高级军官和警官公布其收入、房产、海外资产和账户,以及其他个人财物的情况。2006—2010 年的五年间,越共中央纪检委员会受理了对 7. 3 万名党员和 1. 6 万个党组织的举报,结果查明被举报者中有 75. 2% 的党员违纪,有 53. 8% 被纪律处分,其中有 4 名中央委员、17 名省级党委书记副书记、2 名中央直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 年 5 月,越共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成立由越共中央总书记任主任、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越共中央认为,反腐败是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在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事业中极其重要的一项任务。此次越共中央总书记亲自挂帅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体现了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有利于加强越共中央对防治腐败工作的直接领导。
此外,越共重视改革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07 年 2 月,越共十届四中全会决定大幅精简中央机关,将 11 个部委办撤并重组为 6 个:中央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经济部、对外部、民运部; 将 6 个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合并为 2 个: 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和中央直属企业党委。
越共改革了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党政有所分工,党通过领导干部的安排、路线方针和决议的制订、重大发展计划的编制、制度化的督促检查等来实施对国家的领导,而不对国家行政包办代替,让国家机关、行政部门在日常管理事务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为了使事业后继有人,越共强调培养战略级人才,不拘一格选用干部。2008 年,越南教育培训部公开招聘一名分管幼儿教育、媒体工作、公共关系的副部长。
五、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前景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 “党建工作取得了成绩,同时也要看到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甚至有许多问题已经多次党代会都没有解决,大大减少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如果得不到纠正,将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存亡构成巨大的威胁。突出的问题包括: 为数不少的党员干部,其中一些党员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包括一些高级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堕落退化,表现形式包括理想淡化,陷入个人利己主义、机会主义、实用主义,追逐名利、金钱财富,争夺地位,拉小山头,贪污浪费,随波逐流,不讲原则,等等。”如何应对严峻挑战,加强党的建设,确实是新形势下越共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 一) 反腐败仍然是越南的当务之急
虽然越共近年强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大了反腐力度,查处了一批官商勾结者,但贪腐问题依然无处不在。人们的评论是,抓了“小虾 小鱼”,而没有抓到什么“大鱼”。有职有权的党员干部和国有企业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2015 年,越南大力反贪的内政部长阮霸青在任上殉职,原因不明,令越南内外瞩目和疑惑。
2005 年,香港政治和经济风险咨询公司将越南评为“亚洲第三腐败国家”。2006 年 6 月 16日,时任越南总理潘文凯在国会发表讲话,为越南出现的严重贪污腐败问题道歉,并正式请求国会接受他的辞职要求。2012 年 10 月 22 日,越南总理阮晋勇在十三届国会四次会议的发言中,就腐败问题“向全党和全体人民真诚道歉”。2016 年1 月召开的越共十二大决议指出,“我党的四大危机依然存在,特别是对比本地区和世界其他国家发展落后,敌对势力旨在破坏我国的‘和平演变’,一些干部、党员、公职人员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自我变质和退化,官僚主义、贪污和浪费严重存在和复杂演变。”
日本学者堀江正人考察了越南的企业后指出,“腐败是越南国有企业经营亏损的重要原因。在国有企业中,除了极小部分的大企业,大部分是财务有问题的企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指出,越南的国有企业有一半是“亏损或勉强盈余”。
( 二) 面临颜色革命的严峻挑战
革新开放以来,越共成功执政有两个基本点:一是越南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维护其国家领土主权。而在党的自身建设上,可以说既有成效,也存在问题。
国际媒体评论说,“1990 年至今,越南的平均年增长率约 6% ,仅次于中国,也让越南升格至中等收入国家。如果越南接下来十年能拥有 7% 的平均增长率,它就有机会追随中国与‘亚洲四小龙’的脚步; 但如果增长降回 4% ,就有可能变得像泰国和巴西。”预计近期内越南革新发展大的趋势不会改变,越共大的方向也会沿着目前的路子走下去。
而从中长期看,尽管越共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平演变”,但是越南国内外都有人希望越共下台,搞多党制,放弃社会主义道路,尤其是一些在欧美居住的海外越南人,他们经常在越南爆发一些社会事件时,发动一些越南国内的人士游行示威,甚至把反共与反华结合起来。如近年影响比较大的 2014 年的“981”事件,起初是在河内、胡志明市游行示威,后来发展为在越南各地对外资企业的打砸抢暴力事件。应该看到,越南还是有一定的改旗易帜的社会基础的,加上欧美一些反共势力的支持煽动,确实面临颜色革命的严峻挑战。
同时,也要看到,越共成立 80 多年来,领导越南人民赶走了法国殖民者,打败了美国侵略者,使越南获得了独立和统一,如今正大力推进革新开放,并使越南摆脱了危机,正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越共提出,既要继承过去的传统,也要吸收人类文明的精华,包括西方的成功经验。越南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工,互相监督,既有民主,也讲集中,同时加强法治建设。如此下去,越共走出一条符合越南国情的发展道路也是有可能的。
参考文献:
[1]《越南 2015 年平均工资比 2014 年增长 8% 》,参见越南经济网 2016 年 1 月 20 日。
[2]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课题组《越南: 社会主义方向的革新》,载于 2013 年 1 月 5 日《东方日报》。
[3]《越南共产党 中 央 委员 会 关于 党 的章 程 实行 规 定》,参见https: / / luatminhkhue. vn / van - ban - khac / quy - dinh - so - 45- qd - tw - quy - dinh - thi - hanh - dieu - le - dang. aspx。
[4]《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执行党章一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参见 http: / /thuvienphapluat. vn/van - ban/Linh - vuc - khac/Huong - dan - 01 - HD - TW - thi - hanh - Dieu - le - Dang -140318. aspx。
[5]《越南共产党章程》( 2011 年 1 月 19 日越共十大通过) ,参见越南《党建杂志》网站 http: / /www. xaydungdang. org. vn /Home/vankientulieu / Van - kien - Dang - Nha - nuoc /2011 /3346 / DIEU- LE - DANG - CONG - SAN - VIET - NAM - khoa - XI. aspx。
[6]刘靖北《国外主要政党组织革新及发展趋势》,参见人民网2010 年 2 月 14 日,http: / / theory. people. com. cn / GB /41038 /10929114. html。
[7]《党内选举规则新要点》,参见越南通讯社 Vietnam Plus 网站http: / / www. vietnamplus. vn / thanh - uy - tphcm - rut - kinh -nghiem - cong - tac - to - chuc - dai - hoi - co - so /331292.vnp。
[作者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
文章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双月刊) 2016 年第 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