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人民革命党管党治党的经验教训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3-13 09:39:39
老挝人民革命党管党治党的经验教训
方 文
摘 要:老挝人民革命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自1955年建党以来,已走过了61年的光辉历程。老挝人民革命党之所以能够在一个相对落后国家保持长期执政地位不动摇,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抓手,从严管党治党,其经验教训值得研究与借鉴。
关键词:老挝人民革命党;管党治党;经验教训
老挝人民革命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执政党,自1955年建党以来,已走过了61年的光辉历程。在老挝人民革命党的坚强领导下,老挝经济持续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日益改善。老挝人民革命党之所以在一个落后国家保持长期执政地位,并且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度重视并善于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其经验教训值得认真研究和借鉴。
一、必须夯实思想理论建设这个管党治党的基础
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老挝人民革命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视为管党治党的首要任务,早在党成立伊始就强调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性。1955年3月党的一大明确说明了党的性质,指出“老挝人民党是坚持马列主义的党,是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坚决维护全国各民族和各阶层人民权益的党”。[1]1972年2月党的二大政治报告进一步强调:“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服务于各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并与之紧密联系,必须与群众斗争运动紧密联系,把党建设成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稳固坚强的党。”[2]之后,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抓手,老挝人民革命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团结和带领老挝向社会主义过渡。然而,一段时间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过度依赖性,老挝人民革命党照搬苏联模式确立的“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实现“国有化、集体化,建立公有制,消除私有制”等路线、方针、政策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党内急躁情绪、冒进情绪和主观主义相当严重,社会生产力发展受到极大影响,经济状况恶化,发展陷入危机。这一事件,从本质上表明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一段时间内没有达到期待的效果,使得马克思列宁主义与老挝实际相背离,指导思想开始失灵。值得一提的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四大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党情、国情进行了重新认识,深刻反思了所犯的错误,并确立了革新开放路线。
随之苏东剧变发生,给老挝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受到的影响不仅是经济和老百姓生活,更加严重的是西方“和平演变”图谋的逐渐扩散、各种资本主义思想在社会上泛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扰乱了人们思想,党内出现了一批“自由化”势力,街头上出现了一些传播资产阶级思潮的“民主社团”“自由化组织”等非法社团、组织,他们歪曲、诬蔑、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甚至出现少数人寻机闹事的现象。在这一严峻形势下,老挝人民革命党立即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对苏东剧变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剧变后的局势,认为苏东剧变最根本原因是放松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造成党内思想混乱,淡化了意识形态,弱化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抛弃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此,老挝人民革命党在1989年10月的四届八中全会上提出“六项原则”和“五个观点”,大力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实际活动,要求必须以思想理论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党的建设,把握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反对多党制、反对多元化思想,反对教条主义、机会主义、修正主义、官僚作风和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各种社会思潮。
汲取两次经验教训之后,老挝人民革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受到空前的重视,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特别是2016年1月召开的十大,都把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摆在重要位置,指出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对于管党治党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强调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凯山·丰威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和完善革新开放路线,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六大、七大、八大、九大修改后的党章均提出:“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坚持社会主义理想的基础上,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培育和建设一个坚强的党。”[3]党的十大更是强调:“我们党要始终确保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质,始终作为工人阶级、爱国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坚持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凯山·丰威汉思想作为党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并结合国家实际和社会特点,有创造性地加以运用。”[4]
为了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在老挝人民革命党的正确领导下,1989 年12 月老挝成立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全面开展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社会科学委员会格外重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专门下设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研究院,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其次,重视学习研究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的思想理论教育的做法与经验,例如截止到2016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举办5次理论研讨会,就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加强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做法与经验进行了分享。第三,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在学校和青少年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牢思想理论教育的根基。第四,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通过开展各类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思想境界和理论素质,近年来经常选派各级各类干部到中国接受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
老挝人民革命党还提出加强党的领导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体现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为人民服务上。如果党在政治路线上犯错误,不仅将会导致党的先进性受损,更有甚者将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因此,老挝人民革命党提出要重视党员干部思维革新,注重与时俱进,提高党员干部把握和分析实际情况的能力,制定出有效的路线、任务和举措,而要做到“思维革新、与时俱进”,必然离不开党的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为此,老挝人民革命党提出了今后思想理论建设的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推动马克思列宁主义、凯山·丰威汉思想成为全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提高党的理论和实践能力,进行理论思维新突破,为提升党的思想智慧,提高领导能力,以及将理论成果转化为符合老挝社会环境和实际情况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现在,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已成为老挝人民革命党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和一条有效途径。
二、必须抓住纪律建设这个管党治党的根本
老挝人民革命党认为:“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无论是在战争时期,还是在革新开放时期,纪律都发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作用。”[5]老挝人民革命党十大强调,维护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为了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把党建设成为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稳固坚强的党,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严守政治纪律。能否严守政治纪律关系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否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发表正确政治言论、作出正确政治行为等重大原则问题。老挝人民革命党一直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1955年3月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9章6款)就明确规定:“老挝人民党(党的原名)是工人阶级和各族劳动人民的党,团结全国人民完成解放事业,实现国家和平、独立、民主、统一,党员要对党的革命宗旨和理想绝对忠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纲领和党的各项决议。”[6]在经历了由于苏东剧变的影响,党内一度出现了思想混乱、党组织瘫痪、有令不行、组织生活疏于形式、地方主义抬头、有禁不止、个人主义占上风、乱变通等许多不正常现象,老挝人民革命党旗帜鲜明地加以抵制和反对,公开批驳各种错误观点,严肃处理“民主社团”“自由化组织”等一些违背党的政治信仰的事件。通过整治,党的政治纪律得以严肃,捍卫了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1972年2月党的二大提出:“党的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明党的纪律。”[7]60多年来,总的来说,老挝人民革命党没有脱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结构十分严密,组织程序比较规范,组织纪律不断严明。首先,完善了党的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凡涉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干部任免、重点工程项目开展等事项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其次,建立和完善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完善了党内选举制度和党内质询制度,如要建立或撤消某一个党委(党组织)应由上一级党委审议并报经其上级党委批准;党内领导职务(包括各级领导机关领导),不论大小都实行民主选举、差额产生,最后由党委会议决议通过。为了进一步巩固组织纪律建设成果,2013 年2 月,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书记处下发第07 号文件,要求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内整顿”政治生活活动。党内民主关系着党的生命。[8]2013年6月,中央各部委和省级党委均召开党委扩大和特别会议,部署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作风及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现象,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2014年6月,九届八中全会就“预算收入困难、市场物价居高、扶贫不力、政府办事效率低下以及其它社会消极现象蔓延”等问题开展了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民主集中制就不能成为坚强有力的统一整体。老挝人民革命党多措并举,确保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保持了党的组织纪律一直严明,党的意志得以统一,党内关系得以协调,形成了“一个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9]
严格工作纪律。列宁指出:“农奴制的社会劳动组织靠棍棒纪律来维持。资本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靠饥饿纪律来维持。共产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其第一步为社会主义——则靠推翻了地主资本家压迫的劳动群众本身自由的自觉的纪律来维持,而且愈向前发展就愈要靠这种纪律来维持。”[10]当前,老挝人民革命党工作纪律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一些大政方针的理解认识未能保持高度一致,领会不深入、不彻底,必然导致贯彻落实不系统、不具体,使得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犹豫观望、不可持续的现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不能切实做到解放思想,缺乏敢想敢干、敢于担当的意识,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没有新突破。同时,由于历史造成的原因,老挝人民革命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变的很庞大、机构臃肿、职能重合,导致组织效率降低,影响政令传达、信息传输,甚至造成工作相互推脱。为了整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提出两项要求,一是党的高级干部应遵守党的会议制度,自觉按照党章规定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的民主支部生活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要在会议上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制订战略性工作、党的重要工作及其它工作时,必须先进行专业效率论证。2014年党内下发的《工作作风、方法与提高各级党委领导能力》对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
严肃廉洁纪律。老挝人民革命党认为,党的队伍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治生命,因此把严肃廉洁纪律上升为自己最重要的执政理念。老挝人民革命党《党章》规定,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始终作为工人阶级最高政治组织,始终作为工人阶级、爱国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60多年来,老挝人民革命党一直坚持以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作为行动指南,不谋私利,不搞特权,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为了能够严肃廉洁纪律,保持共产党人清正为民、公平用权的政治本色,老挝人民革命党于1992年制定了《反贪污腐败条例》,1993年成立了中央反贪污委员会。自2002年起对全国县处以上干部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并颁布了《关于党员干部的14条禁令》。2012年以来,相继制订了《政治局关于党员干部禁止事项的规定》《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关于新条件下加强纪检监督和反贪污腐败的决议》《关于加强党委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工作的规定》《2012-2020年国家反贪污腐败战略(草案)》和《关于领导管理干部财产和收入申报的总理令》等多份重要文件。[11]从2014年开始,老挝人民革命党提出,要严格公务员入职或任职前财产公示制度以遏制腐败行为,各类财产价值2000万基普(约合1.5万元人民币,包括土地、房产、车辆、机械以及各类贵重物品)以上的都必须上报。[12]
三、必须紧盯作风建设这个管党治党的关键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事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态以及社会风气的好坏;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全部工作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13]老挝人民革命党一直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以坚定的决心把作风建设视为管党治党的关键。
改进党的领导作风。老挝人民革命认为,为了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八五”规划,到2020年摆脱欠发达国家状态,沿着社会主义目标坚定迈向发展新转折,改进党的领导作风,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十分重要和关键。老挝人民革命党强调,各级党委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领导工作中依托党的路线和组织机构,形成科学、务实和民主的领导作风,敢于同官僚主义、草率作风、不负责任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打击不守纪律和独断专行的思想行为。历史上,老挝曾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高度依赖苏联。苏东剧变对老挝冲击很大,党员干部思想混乱,各种敌对势力蠢蠢欲动,甚至有的势力利用苏东剧变造成的经济困难试图推翻老挝政权,老挝人民革命党在危机重重中奋起自救。一方面充分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群众思想和情绪,团结群众共同应对危机;另一方面,强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迅速要求党员干部转变领导作风,提高领导能力,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不动摇,捍卫和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近年来,随着革新开放老挝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普遍得到改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日益繁荣,政治体制和其它方面革新逐步推进。但与此同时,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了少数人利用权力之便,钻革新开放的空子、钻法律的空子,谋取个人利益,滋生了消极腐败现象,时而愈演愈烈,导致党内政治生活风气不正,污染了党的领导作风,削弱了党的领导能力。
过去和现在的情况都为老挝人民革命党高度重视。为此,党的十大作出了革新党的领导作风的决定。一是各级党委要根据“将建设坚强的党与建设强大国家相结合”的指导方针抓好党建工作,着重完善中央和地方党的领导,确保遵守“党不放弃领导,也不代替政府”的原则,在执行集中领导的同时,发挥干部个人尤其是一把手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党组织、党委委员和党员在领导工作中的作用和责任。二是革新中央和地方党的领导组织工作作风,结合各组织、各部门和地方的特点,将党的决议转化为具体工作计划和项目,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改善党内管理,精简会议,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三是建立发扬民主和为党的领导建言献策制度,构建对各级党的领导进行民意测评和信任投票机制,确保党内廉洁、稳固、坚强,真正服务国家和人民利益。四是要求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立场坚定、毫不动摇,坚持有原则的革新路线,反对教条主义、保守思想、主观主义、急躁冒进。
优化联系群众作风。失去群众就等于失去了党存在和发展的土壤。老挝人民革命党认为,党的事业、革命的事业就是群众的事业,这是党生存和发展的规律。为了密切联系群众,赢得群众对党的信任,捍卫党的执政基础,老挝人民革命党《党章》要求包括党的最高领导人在内的政治局委员每年至少深入基层3次,组织开展丰富的互动性活动,与基层群众一起讨论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同时了解群众疾苦,把群众的问题和建议收集起来,以便为民众排忧解难。通过下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与地方一起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巩固了党群关系。例如,党的前最领导人坎代·西潘敦、朱马里•赛雅颂在工作之余,经常与群众一同劳动,与邻居们切磋种地经验,分享劳动的喜悦;现任党的总书记本扬•沃拉吉经常以身作则,深入工程现场、田间地头考察,向群众问寒问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树立了党与群众同甘共苦的美好形象。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种实际问题,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密切联系群众又一个好做法。老挝人民革命党认为,党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其本质就是要为人民办实事、解决人民现实问题,因此党密切联系群众应最终体现在如何解决群众的民生等实际问题上。[14]老挝人民革命党执政以来,从不在群众面前摆官僚架子、搞形式主义、吹浮夸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换句话说,老挝人民革命党能够立得住脚,能够长期执政,最根本原因在于党不忘群众,心里装着群众,并较好地解决了广大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让群众从党的执政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和行动,老挝人民革命党十大再次号召,全党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为出发点,带头提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带头解决自身缺点、不足,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有关禁令,成为名副其实的领导核心。老挝人民革命党的经验教训表明,执政党在党群关系问题上必须真抓实干,动真情,构建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长效机制,杜绝功利主义、形式主义,克服夸夸其谈,推到“花架子”,少说多做。
抓实生活作风建设。生活作风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表现的社会性的个性品质和行为特点。生活作风,看似小事,其实不然,在党员干部那里,小事非小,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与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社会风气联系在一起,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道德品行和价值追求,它既关系党员干部个人的影响,更关系党的形象和生死存亡。党员干部不是一般群众,代表的是党的形象,其生活作风不健康,不但让群众吐弃,而且直接削弱群众对党的信任,就会失去群众,丧失人心。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件,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2010年12月,老挝前中央政治局委员、总理波松·布帕万因包养情妇、贪污腐败被免职。2013年,共有34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不廉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9人被开除党籍,18人被撤职,其中6人为县委书记,被判刑的59人中,党的高级干部占12人。[15]2015年,有567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06人被清退出党。[16]2016年上半年,有95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些案件中的大多数犯罪分子最初都是从生活奢靡、作风腐化或社会交往不健康引起的,人民群众对此的深恶痛绝。
这些案件告诉我们,管党治党必须先从党员干部的个人生活管起治起,突出抓实生活作风建设。老挝人民革命曾多次按照《党章》规定,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和率先垂范,加强革命道德锤炼,强化政治修养,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的革命传统,主动遏制“自我演变”,避免思想道德滑坡、生活作风蜕变,脱离低级趣味,树立廉洁自律的生活作风。为了使生活作风建设更加有效,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老挝人民革命党非常注意党员发展的质量和人员素质,在发展党员时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完善基层代表大会推荐群众入党制度,规定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审查考核和个别谈话,并把发展对象的个人经历和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向群众公开,认真听取群众的反映,之后组织发展对象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等并在实际中对其进行全面的考察。对每年发展党员的人数进行一定的控制以保证质量。老挝人民革命党十大修改后的党章规定,将要吸收入党的群众必须经过实际工作的考验,遵守和执行宪法,历史背景清楚、勤劳,其他政党的成员则不得加入老挝人民革命党。同时,根据1982年4月党的三大提出的“党组织的建设和巩固要与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相结合,吸收具备条件和符合标准的人员入党,将不达标的人员清除出党”的规定,对党组织中素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坚决清除出党。这些举措既保证了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更确保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党员思想的坚定性。
四、必须完善制度建设这个管党治党的保障
老挝人民革命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壮大,目前已经拥有党员25万多名、基层党组织2万多个。对于这样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执政党,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保障。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任何一个政党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党章》为根本,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内秩序、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老挝人民革命党执政以来特别是革新开放以来,陆续制定颁布了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老挝人民革命党《党章》集中体现了老挝人民革命党的意志,对老挝人民革命党的性质和宗旨、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指导思想、战略任务、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党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党员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重大的原则性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和行动提供了根本准则,成为管党治党的总章程。老挝人民革命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提高党性修养,进行自我革新、树立革命理想,提高对国家、党和人民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老挝人民革命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老挝人民革命党党员干部除了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活动以外,还必须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责任制度》《党员禁令》《关于党员干部的14条禁令》《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补充命令》《政治局关于党员干部禁止事项的规定》《反腐败法》《2012-2020年国家反贪污腐败战略(草案)》《关于领导管理干部财产和收入申报的总理令》《干部公务员法》《公务员操守政令》等法律和规章。相反,这些法律法规都为老挝人民革命党管党治党提供了方方面面的制度保障。
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制度。1993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作出了“建设坚强和善于全面领导的党支部”的决定,并号召在全党开展建设达标党支部活动,重点建设农村、学校、企业等党支部,以此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2013年6月九届六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健全基层党支部并开展评选“坚强党支部”活动。之后,以“三建”工作和“四项内容、四个目标”建设为抓手,着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三建”即将省建设为战略单位,将县建设为全面坚强单位和将村建设为发展单位;“四项内容、四个目标”是指政治、国防治安、经济、社会文化等四个领域建设的工作内容和目标。2012年5月,老挝人民革命党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把实施政治局关于“三建”工作3 号决议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了具体有效推进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中央三建试点指导委员会”,分别发布第11、21号命令和16号总理令,将全国51个县和108个村(包括64个重点地区)确定为“三建”试点单位,进行重点建设,推动干部下基层、就地培养干部,并与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全面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明晰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体系,赋予地方更多权限与职责,提升地方党委领导能力,完善基层政权,确保基层实现稳固坚强和自主发展。中央还根据“三建”和“四项内容、四个目标”工作方针,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党组织的重点任务是带领组织执行党章,坚持党的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与基层群众联系,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之成为坚强、善于领导的党组织。在基层干部培养上,老挝人民革命党格外重视素质提高,党的十大进一步指出,根据“三建”工作方针为县级和基层培养干部,特别是重视就地培养道德品质优秀、工作作风过硬、领导能力超强的干部,同时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确保县级和基层实现自我发展,提高发展地方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完善执纪监督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的执纪监督制度源于党的二大,1972年2月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了老挝人民革命党监察委员会的任务。1982年三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指出:“我们党现在处于掌权的领导地位,党要严格维护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党的纪律。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章程得到及时、正确、全面地贯彻,监察工作必须加强。”[17]此后,随着形势的发展,执纪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执纪监督制度日益完善,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组织问题等消极现象加大了执纪监察力度。针对可能随时出现的新情况,老挝人民革命党十大强调,执纪监督制度是党的领导职能和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条件下,各级党委必须根据党的原则和国家法律,加强上级对下级、组织对党员个人执纪监督,建立更加完善和严密的执纪监督制度,同时提高执纪监督工作质量和干部队伍能力。
[4] Choummaly Sayasone,A Speech on the 10 Party Congress of the Lao People's Revolutionary Party,Vientiane Mai Daily Newspaper,January 20,2016,p.1.
[6] Bounnhang Vorachit,First Party Congress held amid Indochina War,Vientiane Times,January 21,2016,p.16.
[14] Vo Khanh Viet,Lao People's Revolutionary Party:Party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Paxaxon Daily Newspaper,January 21,2016,p.18.
[16]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s Inspection Committee,There Was No Positive Change in the Leadership of Some Party Organisations,Especially at the Grassroots Level,Lao News Agency,January 21,2016,p.9.
[17] Grant Evans,A Short History of Laos:the Land in Between,Singapore,South Wind Prduction,2002,p.174.
(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章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