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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探析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3-22 13:00:50

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探析

海贤  方文

【摘要】本文对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萌芽、起步和发展的历史轨迹进行了探析,老挝人民革命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逐步形成了老挝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探索出了符合老挝国情的法治建设道路,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重要保障。回顾老挝法治建设历程,了解老挝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内容,把握老挝法治建设的未来走向,对于深入研究老挝新时期社会主义革新发展、加强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主要内容;未来走向

自1975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以来,老挝人民革命党(以下简称“人革党”)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1991年第一部宪法颁布,标志着老挝法治建设拉开帷幕。经过30年的发展,老挝人革党形成了老挝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探索出了符合老挝国情的法治建设道路。

一、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

老挝语中的“法治”一词包含了“法律”“法制”及“法权”等多重含义。老挝加强法治建设,就是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建设一个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凯山·丰威汉不仅是老挝人革党的重要创始人和领导人,也是老挝法治建设的领导者和践行者。在领导老挝民族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革新过程中,以凯山·丰威汉为核心的老挝人革党一直坚持理论学习,重视借鉴外国经验,结合老挝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的思想观点,探索出了符合老挝基本国情的法治建设道路。

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萌芽

建国之初,老挝人革党主要参照1975年12月1-2日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相关精神,并根据相关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命令等进行国家治理,国内局势迅速稳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了民族独立与领土完整。1976年,老挝最高人民议会(即国会,1992年改为现名)决定起草新宪法。1982年,老挝人革党三大开始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要制定宪法和各种基本法,开展法治教育,使党员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老挝的法治建设开始提上日程。1986年,老挝人革党四大提出了有原则的全面革新,强调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是实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必要条件,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在老挝人革党四大上,凯山·丰威汉提出了“二五”规划期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颁布实施宪法,这是国家根本大法,然后要研究和颁布实施一部分重要的规定和条例,尤其是涉及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文件;二是成立国家法律类机关,完善从中央到县一级法院和人民监察监督委员会体系;三是成立旨在培养法律行业干部的高级法律学校;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并自觉遵纪守法①。1989年,凯山·丰威汉签署了中央政治局关于选举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的第16号决议,老挝人革党开始了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探索。

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起步

在1991年1月的老挝人革党四届十中全会上,凯山·丰威汉指出,“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权的代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落实者,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基于上述精神,我们的政府具有人民性、党性、社会性和法治性”②。在这次讲话中,凯山·丰威汉在论述法治性时,使用了“法权”这个概念。1991年的老挝人革党五大强调,建设法权国家是完善人民民主制度的需要。同年5月的老挝人革党五届二中全会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草案进行了讨论。1991年8月15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老挝法治建设的起步。

凯山·丰威汉对法治建设的路径与方法也进行了深入思考。在1991年12月的老挝人革党第七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凯山·丰威汉在论及“完善人民民主制度,保卫国家和建设国家”时指出,在开展革新开放的过程中,要重视和加强法律工作,“要对国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坚持逐步推进的方针,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对哪些应先制定成法规,哪些应先制定成政令,哪些应先制定成规定,哪些可以颁布法律,要很好地把握”③。凯山·丰威汉还强调,国家的宪法与党的政治使命及建设人民民主制度密切相关,因此一定要“根据宪法来出台法律,保证法律的权威性,要不断完善各种规定、法规和政令,以符合我国的国情”,“有的政策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转化成法律”④。在论及“法治国家建设”时,凯山·丰威汉指出,法治建设是建设人民民主制度的内在需要,必须在“以人民为根本”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基础上,建设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他还指出,老挝当前处于法治国家建设的初级阶段,制定和使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和民族团结和睦,“我们不可否认,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要从低到高,逐步推进,要符合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律要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和人民性,制定法律时要牢牢掌握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各族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心理,要与发展民主齐头并进”①。

(三)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

第一部宪法颁布以来,老挝人革党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1996年的老挝人革党六大强调,党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2001年的老挝人革党七大就法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03年5月,老挝对1991年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6年的老挝人革党八大总结了党领导革新开放20年的五大经验,其中第四条经验特别强调,“要加强党对各领域工作的领导,维护依法治国的权威性”②,这是“依法治国”被首次提出。2009年,老挝政府发布《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2020年建成法治国家的行动方案》,就推动建成法治国家进行规划。2011年的老挝人革党九大进一步强调,“作为执政党,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民主制度,把老挝建设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③。2015年3月,老挝人革党在总结建党60年的发展成就时指出,“老挝人民民主国家‘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建设方针’得到不断巩固和完善”④。2015年12月,老挝对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并颁布实施了新宪法。

在2016年的十大上,老挝人革党数次论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执政的问题,提出要提高国家法治化水平。十大以来,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入常态。2020年12月,时任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在庆祝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45周年暨纪念凯山·丰威汉诞辰100周年的致辞中指出,“要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与完善法律体系及正确正当执法相结合”⑤。2021年的老挝人革党十一大强调,“要严格按照法治国家建设方针,实现国家高效治理,确保社会公平正义”⑥。

二、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内容

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老挝人革党提出了法治建设应坚持的基本理念,并在这一基本理念的指引下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

老挝人革党提出的法治建设基本理念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维护人民民主制度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效率的重要保证。第二,保障人民民主法治国家的稳定。按照专业、科学、可行的原则来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第三,强化法律体系建设。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夯实建设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础。第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提高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于法律之外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依宪依法治理国家,按照公平正义原则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第五,保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的正当权益,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制定、修改法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监督各级政府、人民代表、公务员与领导干部的工作,各级党政部门要尊重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第六,依法保证政府的集中统一管理。在人革党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相互协调配合、相互检查监督,同时,根据“三建”战略(把省建成战略单位,把县建成全面坚强单位,把村建成发展单位)的要求,积极推进分级管理和权责划分工作,努力实现横向与纵向关系的协调。

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在老挝人革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发展,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制更加健全,依法治理国家的优势不断彰显。

1.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打造法治建设的制度平台。老挝把法律体系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体系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两个层面。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针对一般的人或事,较长时期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有效的法律。一般法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决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命令、决定和实施细则等。更具体地说,包括宪法、法律、国会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国家主席令、政府法规、政府决议、总理命令和决定、政府部委命令和决定及实施细则、省级(直辖市)政府命令和决定及实施细则、县(市、区)级政府命令和决定及实施细则、村级基层政权的村规民约共12大类。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内有效的法律。特别法主要有颁布法律时发布的政令、关于表彰和任命的政令及规章或决定、通知和通告及告示等①。

在人革党的领导下,老挝制定、修改了宪法和多部法律法规,基本完成了有法可依的任务。一是颁布、实施和修改宪法。1991年8月15日,老挝颁布和实施了第一部宪法。随着革新开放形势的变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挝先后于2003年和2015年对宪法进行了修改。两次修改对国家领导体制、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职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巩固了宪法的权威,强调政府必须依照法律管理社会,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也通过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确认和保障。二是完善了法律体系。根据老挝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老挝法律文件总量达到954份,包括宪法、法律、决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命令、决定和实施细则等,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此外,据老挝国会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老挝已颁布实施的法律达161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国防、治安、环保等各个领域。其中,先后于2017年6月26日和2019年1月18日颁布实施的刑法典和民法典,标志着老挝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养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一是加强法治宣传。老挝人革党把法治宣传作为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认为这是提高老挝各族人民法律意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老挝人革党加强法律宣传,努力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办事,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氛围,既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又推动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使党员干部和群众运用法律的意识增强,形成了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定期举行宪法日活动。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四年后的1995年底,老挝第三届国会决定将8月15日确定为宪法日,旨在学习宪法知识,培养和提高全社会捍卫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2021年是老挝宪法颁布30周年,相关部门举办了系列庆祝活动。2021年8月2日,老挝人革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赛宋蓬·丰威汉接受媒体采访,对老挝宪法与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和在老挝的外国公民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与国家建设①。8月8日,老挝国会在凯山·丰威汉博物馆举办了庆祝国家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图片展,8月13日,老挝举行庆祝国家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发表了重要讲话。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自1980年以来,老挝人革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决议和命令,提出要逐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手对各级政府进行科学调整,完善其权责范围和组织结构,为政治体制革新、政府管理的层级划分奠定了基础。人革党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作出了“中央管理向宏观转变、具体落实环节向地方与基层单位转移”的规定。2011年,人革党提出了“将省建设成战略单位,将县建设成坚强单位,将村建设成发展单位”的“三建”战略,强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责划分是重中之重。之后,人革党多次代表大会和全会均通过法律形式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目前,以法律为依据老挝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与权利划分十分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不断完善。

4.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与干部基础。经过专业队伍建设,老挝机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司法案件审理部门的组织制度、人才配置和工作作风等都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得到了改善和提高,律师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稳步提升,律师行业协会管理日益规范,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和正义,有力保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正当权益,成为维护政局稳定、社会安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5.推进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协同并进。国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级人民代表和议会能够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和司法力度和服务能力。老挝人革党特别注重加强纪检和监察制度建设,执纪监督不断深化。从目前看,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主要聚焦在反对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各级党委、国家立法机关、监察机关、反腐机关和审计部门与各级党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还发动建国阵线、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和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到监督工作中去,这一系列措施使各级机构的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得到明显改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逐步增强。与此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干部的政治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三、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向

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取得可喜成就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法律的制定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法律体系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力度不强,法治队伍建设滞后,法治政府建设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法治环境尚需改善,案件审理拖沓等。展望未来,在人革党的坚强领导下,老挝将直面各种问题和挑战,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出更有力步伐。

(一)政策导向越发明确

十大以来,老挝人革党强调,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上,将提高中央管理效率和继续践行“三建”战略紧密结合,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8年6月,老挝人革党通过了“关于提高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建设效率的第037号决议”,就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角度作出了战略部署,为今后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描绘了美好蓝图。同年7月,在第七次中老两党理论研讨会期间,时任老挝人革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坎曼·占塔琅西明确提出,未来几年,老挝人革党将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努力实现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目标。2019年5月,老挝人革党十届八中全会就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深入研究,再次强调,公正办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并制定了指导方针,规定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等。2020年6月颁布的“112号决议”指出,为了维护司法权威,要“按照正义运动的要求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①。2021年3月,时任老挝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签发了“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的第001号主席令”(以下简称“001号主席令”),该文件旨在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同时也为下一步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法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老挝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在不断深化。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未来,在人革党的坚强领导下,老挝将继续全面协调推进具有老挝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为继续贯彻落实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建成工业化和现代化国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摆脱最不发达状态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老挝人革党将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立法部门将不断建立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使国家权力机关更加廉洁透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明确部门分工,继续完善规章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各级司法机关将继续开展机构革新,在将县级法院和检察院合并成地区法院和检察院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上诉法院、区域申诉检察院和区域人民检察院的建设。继续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有革命道德、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队伍,保证案件审理的效率和客观性,捍卫法律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动员建国阵线、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法律教育体系建设,培育公民法治意识,确保公民知法、懂法、护法、用法。

突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

为继续坚持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老挝人革党将基于对今后国内外形势的研判,结合党的自身建设,就未来法治国家建设作出系列部署,既有整体谋划和战略布局,也有实践措施和保障机制。其总体思路是:以民主与法治有机统一为导向,以党的自我革新为政治保证,以国会改革、政府改革、司法改革和多方联动机制改革为基本内容,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人民民主和法治国家。为加快法治建设步伐,老挝人革党确定了今后法治建设的部分重点工作,即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执法效率,推动依法行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法治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法治建设现代化。对此,“112号决议”提出了未来法治建设的11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相关部门权责范围,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监督,保证结案数量与质量;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提升司法队伍的数量与质量;加强执法监督,抵制官僚主义、假公济私等消极现象;加强对拘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对案件审理的监督效率;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高执行法院判决的效率与质量;加强律师队伍、行业协会建设及管理工作;加强司法体系与相关部门建设,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际法律交流合作①。在此基础上,“001号主席令”就今后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进行规定,明确了行政法庭委员会的权责范围,以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培养守法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减少违法行为②。在人革党的坚强领导下,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诸多工作将会有条不紊地统筹推进。

逐步实现既定目标

展望未来,老挝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实现有法可依。老挝人革党将领导相关部门加强立法工作,科学立法,提高立法的数量和质量,满足革新开放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法治的公平正义将得到有效维护。老挝人革党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个人和社会的法律意识,守护法律权威。同时,人革党将推动各级司法机关按照“正义运动”的要求紧密联系、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效率,客观、公正、公平、透明地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三是依法行政将会得到强化。老挝人革党将会领导各级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正确地履行职责,依法加强体制建设,培养有政治素养、革命品质、知识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队伍。四是法治队伍将会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保障将会更加有力。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将会跃上新台阶。五是将继续依法反对官僚主义,打击贪污腐败。老挝将会加强相关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机制,依法创造有利条件,发挥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共同预防和打击官僚主义与贪污腐败。六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人民将会享有更好的当家作主的权利。七是将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现代化。八是法治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会更加密切,法治建设外部环境将会更加良好。未来,老挝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将会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积极融入国际社会,学习国外法治建设的有效经验。

凯山·丰威汉曾指出,“真正的法治国家意味着法律的地位高于一切,法治国家的特征就是国家有良法,全社会有守法意识,守法崇法具有绝对的地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拓展并受到相关机制的保护”③。老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是人革党加强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结果,也是借鉴和学习世界各国优秀法治建设经验的结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老挝人革党将在马列主义、凯山·丰威汉思想指导下,团结带领老挝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继续加强老挝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历史研究委员会:《凯山·丰威汉文选》第2卷,老挝国家出版社1987年版,第506-507页。

老挝国家政治行政学院:《凯山·丰威汉文选》第3卷,老挝国家出版社1997年版,第477页。

③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宣传部:《凯山·丰威汉文选》第4卷,老挝国家出版社2005年版,第443-444页。

④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宣传部:《凯山·丰威汉文选》第4卷,老挝国家出版社2005年版,第450页。

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宣传部:《凯山·丰威汉文选》第4卷,老挝国家出版社2005年版,第500-506页。

②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宣传部:《老挝人民革命党60年》,老挝国家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页。

③老挝新曙光杂志社:《老挝人民革命党第九次代表大会资料汇编》,老挝国家出版社2011年版,第37页。

④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宣传部:《老挝人民革命党60年》,老挝国家出版社2015年版,第62页。

⑤[老]本扬·沃拉吉:《在庆祝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45周年暨凯山·丰威汉主席100周年诞辰大会的致辞》,载《人民报》2020年12月4日。

⑥[老]通伦·西苏里:《在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报》2021年1月14日。

①参见老挝国会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立法法(2012年)》,http://www.na.gov.la/files/laws/24Law%20on%20Making%20Legislation1-8-2012.pdf。

①老挝国会网:《老挝国会主席在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接受媒体采访》,http://www.na.gov.la/index.php?r=site/detailnews&id=486。

①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关于按照正义运动的要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第112号决议》,2020年6月2日,第1-4页。

①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关于按照正义运动的要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第112号决议》,2020年

②[老]《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的第001号主席令》,2021年3月19日,第3页。

老挝国家政治行政学院:《凯山·丰威汉文选》第3卷,老挝国家出版社1997年版,第482页

[作者简介]:海贤,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民族大学南亚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讲师(昆明650034);方文,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老挝—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研究中心教授(苏州215123)。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老挝新时期社会主义革新与发展研究”(2022J0408);云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项目“南亚东南亚社会主义研究”(CY2262420219)。DOI:10.16012/j.cnki.88375471.2021.04.012

[文章来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