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9-06 21:08:46
论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
寇清杰、李萍萍
当前的意识形态斗争依然极为复杂,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仍须深入,加之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哲学、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已奠定了其特有的意识形态理论,因而展开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入研究是尤为重要且十分必要的。以往学术界围绕着虚假性、阶级性、批判性、否定性、无意识性、中性化等维度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深化了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解,却未能提供以下三个问题的答案:第一,当齐泽克谈到“狗智理性”,认为人们已经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一清二楚,却仍然拥抱这种虚假的意识形态,并由此声称“传统的意识形态批判已经无能为力”时,他显然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在“狗智理性”面前已失去效果。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回应这种指责?第二,意识形态总是表现为在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观念、思想,那么它究竟是如何在其所产生的“不和谐”因素中走向崩溃的?换言之,马克思是否为我们提供了推翻虚假意识形态大厦的方案?第三,马克思就是生活在既定的意识形态之中的,那么他又是如何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并对意识形态展开批判的?对这三个问题的解答,与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密切相关。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仅仅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第一步,还有第二步——揭示意识形态虚假性的根源,以及第三步——寻找突破意识形态的方法,这三个步骤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只有全面、系统地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这一基本程序,始能感受到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高妙之处,进而从容地批判各种虚假意识形态。
一、颠倒与矛盾:揭示意识形态虚假性
任何人都生活在既定的意识形态场域中,马克思也不例外。这种既定的意识形态构成人自身,阿尔都塞曾言,“人天生是一种意识形态动物”。这也表明,人要想从意识形态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必定要经历并克服诸多困难。不过,马克思的敏锐之处就在于他既生活于意识形态中,又能超脱于意识形态之外,并对意识形态展开批判,进而形成其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基本程序的第一步就是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而这主要是从两个维度来进行的:一是颠倒,即指认意识形态将某物不具有的性质颠倒为它所固有的性质,由此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二是矛盾,即揭示意识形态内部所具有的矛盾性质,从而暴露意识形态的虚假性。
从颠倒维度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深刻地体现在马克思对宗教意识形态、黑格尔哲学以及商品拜物教的批判上。
首先,宗教本身就是一种虚假的意识形态,马克思称之为“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在他看来,正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所以,宗教意识形态包含着颠倒,它把神由人创造颠倒为是神创造了人,而这恰恰是宗教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所在。
其次,马克思将黑格尔哲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批判。马克思对意识形态进行批判的矛头首先指向的是宗教意识形态,在完成了对宗教意识形态的批判之后,又将矛头指向了黑格尔哲学。这是因为,此时的马克思认为他所批判的对象应当发生转变,亦即“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而“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这样,黑格尔哲学便成为马克思所选择的重点批判对象。在他看来,黑格尔哲学中也包含着一个根本性的颠倒,因而它也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不是人们所说的真理。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在这一批判性论述中,不难发现,黑格尔哲学所包含的颠倒:黑格尔将本来是现实事物产生的思维过程、观念、精神颠倒为是思维过程、观念、精神作为创造主和主体产生出现实事物。如果黑格尔只是强调思维过程、观念、精神具有一定的能动性,那么这将是毫无疑义的。但黑格尔将这样一些抽象观念视为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这就无疑暴露出其哲学是一种虚假观念,一种意识形态。事实上,观念、精神在根本上是由物质现实所决定的,一定的社会现实产生与其相应的一定的思想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言:“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因此,黑格尔一旦将这一基础性事实进行颠倒,沉浸在自己的预设之中,而把观念、精神视为世间万物的创造主与人类历史过程的绝对主体,也就把人类这一能动的、现实的、感性的主体视为观念、精神实现自身运动和发展的工具。这样,黑格尔哲学势必是一种虚假的观念或意识形态,而不是什么真理。
最后,在面对商品拜物教这种意识形态时,马克思也是通过揭示其具有颠倒逻辑来对之加以批判的。我们说商品拜物教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一方面,是因为它与宗教崇拜极为相似,宗教所崇拜的对象是人们头脑中幻想出来的神,而商品拜物教则是崇拜人们创造出来的商品,既然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那么商品拜物教当然也可被视为一种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商品拜物教确实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也是一种虚假的观念,加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要准确把握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一个不可或缺的维度就是要把握商品拜物教,因而把商品拜物教视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完全成立的。马克思在论述商品拜物教的性质及其秘密时指出:“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是关于商品拜物教性质的关键论述,从中可以看到其蕴含着双重颠倒:一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颠倒为物与物的关系;二是人所赋予商品的社会属性被颠倒为物所具有的天然的物的属性。在此,需要更为深入地准确把握这两重颠倒。关于前者,颠倒的两个方面分别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商品与商品的关系,本来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产生了商品与商品的关系,但商品世界一旦运动起来,其运动规律便成了一种对于人来说不可捉摸、无法控制的“自然规律”,“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于是,商品世界在人们面前变得神秘起来,商品与商品的关系变成了独立于人而存在的物与物的关系。如此一来,事情在人们的认识中发生了改变和颠倒——物与物的关系开始决定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像在人脑的产物——宗教世界中一样,神决定着人。关于后者,颠倒的两个方面分别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和商品天然的物质属性。商品的社会属性,如具有交换价值,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赋予的,这种属性与商品的物质属性有着本质区别。举例来说,苹果具有糖分这种物理属性在人类任何时代都不会改变,这是其天然的物理属性,但苹果的交换价值却不一样,它只是在存在商品交换的人类社会中才具有交换价值。所以马克思说,“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这是因为交换价值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赋予物的社会属性,而不是物的物理属性。但在商品世界中,在人们与商品不断交互的过程中,面对商品,尤其是特殊商品如货币、资本的神秘力量,人们逐渐拜物教化了,从而认为商品所具有的交换价值及其力量是商品本身的物理属性,颠倒在此便发生了。
从矛盾维度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深刻地体现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对其展开了不遗余力的批判。马克思所使用的方法是矛盾分析法,即通过揭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自身的内部矛盾,从而呈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众所周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总是宣称其代表着自由、平等,宣称资本主义社会是最符合人性的社会。马克思则指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宣称的自由乃是虚假的自由,其所宣称的平等乃是虚假的平等,其宣称资本主义社会是最符合人性的社会也是一种虚假的观念。从表面上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似乎人人都是自由的,自由的买卖、自由的工作、自由的言论等等,但实际上,这种自由仅仅是形式自由而非实质性的自由。因为工人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这一“自由”,把工人导向了不自由,即被资本所奴役。所以马克思说,“在现今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范围内,所谓自由就是自由贸易、自由买卖”。显然,人们并未获得真正的自由。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不自由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宣称的自由形成了矛盾,正是这种矛盾暴露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同样,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宣称的平等也仅仅是交换的平等,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与资本家进行形式上的平等交换,而这种平等交换实际上却充当着资本剥削的工具。换言之,工人被剥削的事实是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宣称的平等相矛盾的。此外,马克思还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资本无限增殖之目的与有限资源之间的矛盾,确证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宣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乃是永恒的自然规律、理性规律,不过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虚假观念。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在上述矛盾中不断运动发展,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却宣称资本主义社会是永恒的,两者当然是矛盾的。由此可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归根结底是一种虚假观念。
综上所述,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基本程序的第一步,乃是通过揭示意识形态中蕴含的颠倒与矛盾来暴露其虚假性的。
二、主观与客观:意识形态虚假性产生的根源
人们往往认为,在揭示了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之后,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批判也就结束了。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理由有二:其一,仅仅指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并不能对既定意识形态构成“致命威胁”;其二,狭隘地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理解为仅仅是揭露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将错失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精华。事实上,围绕着如何摧毁既定意识形态,尤其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形成了基本程序,呈现出体系性。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基本程序的第二步就是揭示意识形态虚假性产生的根源,只有把握了其根源,才有可能为摧毁既定意识形态找到科学的方法。
马克思从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探讨了意识形态虚假性产生的根源,这为找到科学的方法突破意识形态奠定了基础。
首先来看主观方面,在《共产党宣言》中,面对资产阶级对共产主义的驳斥,马克思批判性地指出:“你们的利己观念使你们把自己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从历史的、在生产过程中是暂时的关系变成永恒的自然规律和理性规律,这种利己观念是你们和一切灭亡了的统治阶级所共有的。”对于这一论述,需要把握以下两点:第一,这一论述极为清楚地指出了意识形态虚假性产生的主观原因,即统治者或者那些既得利益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则是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有意地漠视真理,将一些虚假观念推崇为“自然规律”和“理性规律”。第二,说这种利己观念是一切已经灭亡了的统治阶级所共有的,这便道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这种虚假观念,这种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会消亡。这一真理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奠定了基调。马克思不仅在《共产党宣言》中,而且在《资本论》中也指出了意识形态虚假性的这一主观原因。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一“三位一体”的公式,古典政治经济学不仅不去寻找其产生的根源、探究其本质,反而去寻找支撑这一公式的“自然的不容怀疑的基础”,把这个公式吹捧为合理的、永恒的。马克思就此指出:这个“三位一体”的公式“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由此可见,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故意不去追求真理,而把虚假的、有利于其自身统治的观念推崇为教条。
其次来看客观方面,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产生的根源不仅仅在于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而主观臆造,还在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倘若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仅仅源于主观,那么批判和瓦解意识形态是非常容易的。然而事实是,即便人们已经清楚某一意识形态是虚假的,却依然拥抱着这一意识形态,这正如齐泽克所指认的:“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一清二楚,也完全知道在意识形态普遍性的下面掩藏着特殊的利益,但依然对这种意识形态依依不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有其客观源头。在这里,须把握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产生的如下客观原因:
第一, 意识形态归根结底是由物质现实决定的,无论这种意识形态是虚假性的,还是真理性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物质现实。换言之,虚假的意识形态有其一定的物质基础。由此,从这个维度来看,即便揭示了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而不变革物质现实,虚假的意识形态依然会“毫发无损”。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多个地方都论述了意识形态的物质性现实问题。他在批判布·鲍威尔、施蒂纳等所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时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显然,在马克思看来,施蒂纳等人的哲学之所以是虚假的,之所以被称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代表,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哲学脱离了物质现实这一根本。他们沉浸在思辨的领域而忘记了这些抽象观念、这些所谓的哲学是由物质现实所决定的。关于意识形态的物质性现实问题,马克思在如下论述中说得更为明晰:“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这里,马克思并没有直接说意识形态会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社会现实的改变而改变,但当马克思提到“观念、观点、概念”时,这不正与意识形态相等同吗?实际上,意识形态正是观念的复合体。马克思还指出:“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这里的论述更为关键,对此至少需要把握如下两点:其一,这里直接提到了“意识形态”,并相当清楚地说明意识形态决定于人们的生活过程;其二,这里还特别提到了“虚假的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是人们真实关系的颠倒,而虚假的意识形态同样是由人们的社会生活现实所决定的。
第二, 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是意识形态发挥功能的一个重要方式。如此而言,意识形态虚假性的产生就有其客观的积极性。关于这一点,可从马克思的以下论述中加以推断。马克思在批判宗教意识形态时指出:“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马克思在此想说宗教里的苦难归根结底是现实的苦难所引起的,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要改变现实,而不是沉浸于宗教幻想之中。不过,我们需要把握的一点是:现实的苦难实在太让人难以承受了,为了不让心灵崩溃,人们寻找宗教这一虚假的意识形态作为慰藉,作为能够直面现实的“希望”。齐泽克正是把握了这一点,因而指出:“意识形态的功能不是为我们提供逃避现实的出口,而是社会现实本身,以供我们逃避某个创伤性的、实在界的内核。”在他看来,意识形态的功能之一是能够帮助人们逃避创伤性的、实在界的内核,虚假的意识形态当然也有这样的功能。布洛赫也曾指出意识形态的这一重要功能,他说,意识形态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社会矛盾的诱惑性的和谐化”。将社会矛盾诱惑性地和谐化的意识形态显然是指虚假的意识形态,因为现实是矛盾的、不和谐的,但虚假意识形态却告诉人们现实是和谐的。总之,现实往往是残酷的、难以忍受的,但虚假的意识形态诱使人们忍受残酷的现实,这也是意识形态虚假性产生的一个客观原因。
第三, 虚假意识形态的产生还源自于人们的无意识,因而具有客观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马克思想说的是,当人们将商品进行交换时,并未意识到商品交换中存在的商品的抽象概念。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虚假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当人们吹捧、追随虚假的意识形态时,并未意识到这一点。马克思有这样一段论述:“实际的生产当事人对资本一利息,土地一地租,劳动一工资这些异化的不合理的形式,感到很自在,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态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态打交道。”这一论述道出了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当人们生活在虚假的意识形态中时,他们意识不到这是虚假的,而会觉得很自在,甚至会觉得虚假的意识形态就是“真理”。所以,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有赖于人们的无意识。
综上所述,马克思从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对意识形态虚假性的产生根源所作的揭示,构成了其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的第二步。
三、理论与实践:突破意识形态的方法
意识形态批判如果仅仅局限于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那么这样的批判显然还停留于马克思所批判的:这种变革“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对现实少有触动,甚至没有触动。马克思显然超越了这种简单的意识形态批判。他从理论与实践的维度找到了突破意识形态的方法,而这恰恰构成了其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的第三步。这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最为关键的一步,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以往哲学的重要标志之一。
马克思找到的突破意识形态的第一个方法就是创立科学的理论。如前文所述,马克思也是浸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也就是说,他一开始也受到虚假意识形态的包围和束缚。马克思与虚假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至少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第一,马克思受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而浑然不知;第二,马克思逐渐意识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乃是虚假的意识形态,需要对其加以批判;第三,马克思对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虚假意识形态展开猛烈批判;第四,马克思在批判虚假意识形态过程中,逐渐创立出一套科学的理论体系,也就是我们现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马克思主义”,从而彻底摆脱了虚假意识形态的束缚。阿尔都塞在其著作《保卫马克思》中这样论述道:“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过分发达从两方面为青年马克思作了准备(这种发达在形式上同意识形态的抱负毫无关系);一方面它使马克思必须先批判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然后才能批判其中包含的种种神话;另一方面它训练了马克思,使他学会脱离开各种体系本身的价值而独立使用这些体系的抽象结构。”由此可见,第一,阿尔都塞也关注到了马克思受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束缚;第二,阿尔都塞指出了马克思突破意识形态的艰难性,马克思首先要批判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然后还要批判其中所包含的种种神话;第三,马克思不仅最终成功摆脱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束缚,而且脱离开各种价值体系本身而独立使用相应的抽象结构。
以上只是简要说明马克思也是在虚假意识形态中成长的,而他最终从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在摆脱意识形态束缚的过程中所创立的科学理论,是我们需要重点把握的。马克思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显然,在这里可以看到,马克思是非常重视理论的,十分清楚科学的理论的作用,即能够抓住事物根本的理论能够通过掌握群众而转变为物质力量。一方面,要超越意识形态,必须要有一种不同于意识形态的科学理论;另一方面,实践也需要有理论作指导。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已经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原则:“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由此可见,历史唯物主义是摆脱意识形态的重要理论方法,它要求我们在考察各种意识形态时,应始终从物质实践出发。此外,马克思还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摆脱意识形态的重要理论方法,那就是唯物辩证法。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唯物辩证法是批判意识形态的有力武器,马克思用它来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总是宣称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永恒的、符合自然规律的,但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众多古典经济学家吹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宣称其为永恒的时候,敢于作出这样的论断,一方面,当然是源自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洞悉;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对唯物辩证法的运用。可以想见的是,首先,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从宏观上把握住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以及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必然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其次,马克思将这种规律运用到资本主义社会,于是发现资本主义社会仍存在阶级对立,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同时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由此,马克思科学地断言,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走向消亡。这样,马克思通过唯物辩证法达到了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事实上,就唯物辩证法的“批判的革命的”性质而言,任何宣称某种事物是永恒的意识形态在它面前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提供给我们的突破意识形态的重要理论方法。
马克思找到的突破意识形态的第二个更为根本的方法是革命实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一句经典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话标志着马克思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表明马克思的哲学是立足于实践的哲学。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指出:“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由此可见,马克思所推崇的是革命实践。事实上,通过深刻批判宗教、德国哲学、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等虚假的意识形态,马克思早已认识到问题的根本在于通过革命实践去改变现存世界。在探究虚假意识形态产生的根源时,本文已指出,物质现实对虚假意识形态起决定性作用。换言之,把虚假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消灭掉,那么虚假意识形态也将无处存身。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为例,当工人阶级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夺得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自然就土崩瓦解了。因此,突破意识形态最为重要的一步就在于通过革命实践变革虚假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物质现实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虚假意识形态的束缚。不过,革命实践也是有条件的,至少需要如下三个条件:其一,需要有指导革命实践的科学理论,正如列宁所说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其二,需要有相应的革命阶级存在,马克思指出:“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革命的理论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其作用,必须通过革命主体才能实现。其三,需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马克思说:“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由此,马克思特别强调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生产力越高度发展,社会的物质财富就会更加丰富,从而也就更利于革命。当这些革命实践的条件具备后,就能通过革命实践变革意识形态赖以生成的基础,从而彻底摧毁意识形态。马克思说,“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这里谈的是人的真正的解放,是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实现的解放——这种解放当然包含了将人从虚假意识形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因此可以说,突破意识形态的根本方法就是通过革命实践变革现实世界。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理论和实践上为我们提供了突破意识形态的方法。在理论上,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是我们批判意识形态的重要理论武器;在实践上,通过革命实践变革物质现实世界是我们突破意识形态的根本路径。需要明确的是,两者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的第三步。
四、结 语
在21世纪的今天,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显得十分必要,也尤为重要。在理论层面,创新和发展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需要我们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进行更为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在现实层面,一方面,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越发复杂,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十分严峻,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虚假意识形态对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并未减弱,所以批判资本主义虚假意识形态之任务仍十分艰巨,须充分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以有助于赢得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先机和优势;另一方面,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带来深刻启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虚假意识形态在基本立场、价值诉求、哲学基础、最终目的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因而其在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须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始终面对中国社会现实,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价值旨归和根本诉求,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之,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有其科学的基本程序,凡是虚假的意识形态都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对象,这正是其当代价值和现实意义之所在。
[作者简介]:寇清杰,男,1962年生,山东昌邑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党史研究会理事、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文化和意识形态研究。李萍萍,1992年生,女,甘肃临夏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博士生,主攻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文章来源]:《河北学刊》2021年第4期。基金: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18VZT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