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老挝贫困问题与减贫政策论析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7-11 12:19:23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老挝贫困问题与减贫政策论析
郭静伟 朱秀春 方 文
摘 要:老挝的贫困问题不仅是其本国要务,而且与中国走出去跨国合作和减贫项目及其影响相关。老挝的贫困既有深刻的经济原因,更有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呈现出“贫困主体以农村为主,农村贫困人口比重大;区域性贫困明显,北部贫困率较高;同一区域内阶层性结构性贫困明显”的特征。“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面向老挝减贫政策对接,必须重视选择对减贫贡献率高、影响深远的跨国农业项目;发挥参与主体和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消除可能的负面影响;尊重对方的地方性知识体系,深化社会文化交流,促进沟通,达成可持续性互惠。
关键词:“一带一路”;老挝贫困;减贫政策;经济发展
一、引言
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周边国家的贫困及减贫问题就不再仅是其本国要务,更直接与中国走出去进行跨国合作和减贫项目及其影响相关。自2014年中国提出《东亚减贫合作倡议》以来,中国就一直致力于促进周边国家的减贫事业。2016年底,针对老挝的减贫项目开始运作,中老两国成功在万象举办东亚减贫示范合作项目启动会,并于2017年6月14日签署《援老减贫示范合作项目实施协议》。为期3年的东亚减贫示范合作项目将开展对老挝万象市三通县板索村和琅勃拉邦拉邦县象龙村等两个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农户生计改善、能力建设和技术服务等五个方面援助,运用中国“整村推进+精准扶贫”的扶贫经验促进老挝贫困人口减贫。然而,对于中老合作的减贫活动除了新闻报道外,尚未见相关学术研究。
实际上,面对国外学者批判中国在老跨境橡胶替代种植的“边疆资本主义”[1]及近期有学者将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解读为“针对华盛顿共识和以美元为中心的全球金融体系的迂回路线”等负面评价,中国国内学术界和学者尚缺乏正面回应。客观地说,我们长期忽略老挝国家的减贫政策和体系,导致跨国合作缺乏有针对性的减贫项目对接,更没有相关投资合作的减贫效果评估和学术跟进,导致尽管连续多年对老投资额居首,然而中国在老挝的影响力上尚需和投资额远不及中国但深入社区、得到自上至下认可的日本一较高下[2]。在国际学术界,对老挝贫困、农民生计等相关研究则是由法国对老挝北部的PDDP乡村发展援助项目及其伴生的英法文学术成果占据重要影响。这显然与中国多年来对老挝投资额居首和跨境农业减贫的先天地理及历史优势是极为不符的。
目前,在相关研究少见的情况下,本文通过对老挝国内外政策报告和已有成果文献分析,试图超越纯经济层面而以社会文化等为视角,梳理老挝贫困的原因及其减贫对策,为中国面向老挝的“一带一路”倡议和“牢不可破的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寻找多元化的对接路径。
二、老挝贫困的界定及其成因
老挝是世界上贫困问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其贫困状况受到联合国的关注,并将这一最贫困国家的极端贫困问题列为千年发展目标。在2016年6月老挝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八个五年计划(2016-2020)”(以下简称“八五”计划)的目标之一就是消除绝对贫困,力争到2020年摆脱最不发达国家的状况。
在国内外的积极努力下,老挝的贫困状况正发生好转,贫困人口及贫困家庭、贫困村和贫困县的数量都在逐年减少。从1992年的45%贫困率降至2002年的30%,再到2013年的8.1%,提前完成把贫困家庭减少到10%以下的目标。截至2016年年底,老挝贫困家庭占比已降至6.6%,但这些减贫后的家庭仍然基本都位于农村。换句话说,农村发展依然是老挝减贫的关键。
(一)老挝贫困的经济界定及其成因
老挝贫困的经济界定,可从老挝官方的3个文件中管窥其一二。2009年的第285号总理令指出:“贫困意味着缺乏日常生活的基本输入,如缺乏食物的消耗,使村民不能获得每天2100卡路里的能量,缺乏基本的衣着、固定的住所、基本的医药、基本的教育服务和基础设施的便捷。”[3]2001年的010号指令对“贫困”概念作了适当修正:“贫穷是缺乏实现基本人类的能力,诸如没有足够的食物、缺乏足够的衣服、没有永久性住房等需求和缺乏卫生、教育和运输服务的机会”[4]。最新的2017年11月的第348号总理令则进一步界定了贫困的范畴和发展的标准,即“脱贫意味着达到了日常生活的基础水平,如食品供应能力达到2 100卡路里/人/天,能获得基本的衣着、固定的住所、基本的医药和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发展意味着有稳定而坚强的政治系统,社会有秩序而稳定,人民团结而和谐,积极参加政治,自觉遵守执行法律法规,人民能够获得基础卫生服务并摆脱贫困,经济社会获得发展且可持续,自然资源和环境以绿色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式获得较好的制度管理”[5]。
贫困的经济界定更具体地体现在第七个五年计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为“七五”计划)的贫困线标准和2017年的第348号总理令的脱贫指标中。尽管该标准是在国际贫困线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每五年设定一次,但从2009年的《2010-2015年的贫困和发展标准》到2009年的第285号总理令再到2013年的309号总理令及“七五”计划的贫困线在个体、家庭、县级层面的界定标准基本一致,直到最新的2017年第348号总理令反转为“脱离贫困”的指标,具体分析如下:“七五”计划规定了四个层面的贫困。一是个体层面的贫困,即根据个体的月收入来划定贫困线:国家平均标准:192000吉普每人每月;农村标准:180000吉普每人每月;城市标准:240000吉普每人每月。二是家庭层面的贫困,即根据个体贫困来测算,当家庭成员的个人收入水平低于上述个体层面的贫困线时,家庭就被列为贫困户。三是村寨层面的贫困,包括五个要素的缺乏:村寨中超过51%的家庭是贫困的;村寨没有学校设施,或者学龄儿童得步行1小时以上才能到达学校;村寨没有药箱,没有药店,病人需要步行2小时以上才能到达医疗中心;村寨没有洁净的饮用水;村寨没有路便于到达或者只能通行一季。四是县级层面的贫困,当县内有超过51%的村寨是贫困的则测定为贫困县。
2017年的第348号总理令是贫困界定的最新官方文件,规定了脱贫的指标如下:首先,个人脱离贫困是指个人获得日常生活的基础要素:有食品供给能力2100卡路里/人/天以上,有衣服,有稳定住居,有钱治病能够获得基础教育和基本卫生服务。其次,家庭脱离贫穷是指家庭拥有下列条件:有稳定居所和安全;有财产和其他生活必需品;有劳动力和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适龄教育至少到初中;有洁净水;有基础卫生服务。再次,脱贫村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村落:具有或能够得到小学和初中教育;具有或能够到卫生室/基础医疗服务机构就医;具有干净的水源;具有全年畅通的道路交通;通电信网络和运输服务;具有或者能够使用商品买卖和交易场地或市场;具有电网系统;全村70%以上的家庭为脱贫家庭。达到上述8条的村被认定为脱贫村。最后,脱贫县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县:有完全中学;有县医院或者能够到省医院或中央医院就医;城区有自来水或者供水系统;城区按照城市规划组织贯彻实施;全年通道路交通并且道路联通县辖各村;具有电信、运输和信息通讯系统;具有稳定的商品交易市场;自然资源和环境得到管理、爱护及高效利用;全县70%以上的村为脱贫村。达到上述9条的县认定为脱贫县。
表1 老挝贫困的经济界定
|
“七五”计划及2013年总理令 |
2017年总理令 |
个人 层面 |
国家标准192000吉普/人/月 |
食品供给能力2100卡路里/人/天以上;有衣服、稳定住居,有钱治病能够获得基础教育和基本卫生服务 |
农村标准180000吉普/人/月 |
||
城市标准240000吉普/人/月 |
||
家庭 层面 |
家庭成员个体收入低于贫困线 |
有住所、必需财产、稳定收入、适龄教育到初中、洁净水、基础卫生服务; |
村级 层面 |
超过51%的家庭贫困;没有学校、药店、洁净水以及路不通或只能通一季 |
全村70%以上的家庭为脱贫家庭 有初中教育、卫生室、洁净水、道路全年畅通、通讯、集市、通电 |
县级 层面 |
超过51%的村寨贫困 |
全县70%以上的村为脱贫村 有完中、县医院、自来水系统、道路联通、通讯、市场、环保等 |
数据来源:根据老挝总理令和老挝“七五”计划等文件整理。
综上,在贫困线这一经济收入指标的衡量标准下,贫困成因也主要归为经济要素或者说生计要素的匮乏而导致的收入不足,这被认为“旧贫困”[6],贫困对象是生活简单而生计贫乏的人,原因被总结为缺乏知识、缺乏技术支持、缺乏资产、缺乏信贷、缺乏市场准入、缺乏创收机会和缺乏农业投入等。脱贫的标准也随之被界定为人均收入、食品供给、道路、教育、医疗、通讯、市场等基础设施的可获得性。
(二)老挝贫困的社会文化分析
在老挝语中,贫困原是一个宗教概念,表示苦、苦难、疾苦、艰辛、困苦、劳苦、贫苦和穷困等。在老挝的南传佛教信仰中,前世功德的多寡决定了今生的贫富差异,今生的贫困是由于前世的功德积累不够,减贫的方式也就对应各种形式的“赕佛”“赕帕萨”及日常的布施与行善等。这便是老挝人今生倾尽所有也要积德行善的主要动力。
从佛教术语出发,贫困需要宗教的功德业绩转换,从而进行宿命论的社会衡量,而不是经济运作的结果。在民间层面,贫困是信仰的轮回与个体的业报,而不是政策的福利或市场的缺席,这就是老挝贫困问题的文化语境,是贫困在当地的文化阐释,但这一点没有纳入联合国和扶贫组织的视野,也未得到老挝官方的重视。因此,老挝的扶贫策略则聚焦在宏观层面的发展经济、完善教育、促进医疗、水电、通讯等而忽略微观层面的文化因素,导致动力不足及参与程度不高等问题。
以上是老挝经济层面和社会文化层面对贫困的分析界定。老挝的贫困问题呈现后殖民主义“遭遇发展”的世界政治经济体系背景,在文化上由于宗教对贫困原因的合理化解释,较好地缓解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和社会阶层收入不平等的冲击,老挝民众较为温和,没有仇富心理。但在经济上,北部山地多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则成为当今老挝政府必须面对的减贫重任。
三、老挝贫困现状与特征
总而言之,老挝的贫困特点可归纳为如下:一是贫困主体以农村为主,农村贫困人口比重大,生活状况差;二是区域发展不均衡导致的区域性贫困明显,北部贫困率高于中部和南部;三是同一区域内的阶层性贫困凸显,收入不平等现象严重,贫困家庭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
(一)贫困主体以农村为主,贫困人口比重大,减贫难度大
根据老挝官方的贫困线标准,老挝“八五”计划报告对2011-2015年的贫困率统计如表2所示。
“七五”期间,老挝国家总体的贫困率从2010年的28.6%下降到2015年的9.59%,呈现出较大的下降趋势,并基本接近8%的目标设定。
表2 2002-2013年老挝区域贫困率统计表
区域 |
贫困率/% |
贫困严重程度/% |
基尼系数/% |
||||||
2002/2003 |
2007/2008 |
2012/2013 |
2002/2003 |
2007/2008 |
2012/2013 |
2002/2003 |
2007/2008 |
2012/2013 |
|
国家 |
33.5 |
27.6 |
23.2 |
2.8 |
2.3 |
1.9 |
32.36 |
35.04 |
36.17 |
城市 |
19.7 |
17.4 |
10.0 |
1.3 |
1.1 |
0.8 |
34.40 |
35.80 |
37.51 |
农村 |
37.6 |
31.7 |
28.6 |
3.2 |
2.8 |
2.3 |
30.24 |
33.05 |
35.52 |
数据来源:老挝“八五”计划报告(the 8th NSEDP)第187页。
从数据可见,从2002年至今老挝的贫困率和贫困严重程度逐年下降,但基尼系数却逐年增加,反映了绝对贫困下降的同时相对贫困却在上升,这是下一步需要密切注意的。另外,农村贫困率的下降速度明显低于城市,同时贫困率数值高于城市,体现了农村减贫任重道远。
(二)北部贫困率高于中部和南部,区域不平衡明显
对比“七五”计划的5年中老挝北部、中部和南部的贫困率成绩数据,可清晰看到老挝贫困的区域差异。
首先,由于山地条件较差、长期殖民混战历史与地处边疆的现实原因,老挝北部一直是老挝较为贫困的地区,主要包括丰沙里、琅南塔、乌多姆赛、波乔、琅勃拉邦、华潘、沙耶武里7个省,2011年至2015年北部区域的贫困率如表3所示。
表3 2011-2015年老挝北部区域贫困率统计表
种类 |
单位 |
第七个五年 计划目标 |
实际财年 2010-2011 |
实际财年 2011-2012 |
实际财年 2012-2013 |
实际财年 2013-2014 |
实际财年 2014-20815 |
贫困率 |
% |
8.00 |
28.60 |
22.35 |
19.32 |
13.73 |
9.59 |
数据来源:老挝“八五”计划报告(the 8th NSEDP)第58页。
其次,老挝中部区域包括万象市、万象、川圹、赛宋本、波里坎塞、甘蒙和沙湾拿吉7省市,由于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分布有高原和平缓的丘陵,相对而言贫困率基数不高,伴随快速的经济发展其贫困率也得到较快的控制。
表4 2011-2015年老挝中心区域贫困率统计表
种类 |
单位 |
第七个五年 计划目标 |
实际财年 2010—2011 |
实际财年 2011—2012 |
实际财年 2012—2013 |
实际财年 2013—2014 |
实际财年 2014—2015 |
贫困率 |
% |
8% |
10.10 |
6.81 |
5.13 |
4.51 |
4.01 |
数据来源:老挝“八五”计划报告(the 8th NSEDP)第61页。
最后,老挝南部区域包括沙拉湾、占巴塞、阿速坡、公河4省。该区域贫困程度也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地形狭长、民族多样伴随经济滞后,最近几年的减贫力度开始与北部持平,进而被北部赶超,成为老挝最为贫困的区域。
表5 2011-2015年老挝南部区域贫困率统计表
种类 |
单位 |
第七个五年 计划目标 |
实际财年 2010—2011 |
实际财年 2011—2012 |
实际财年 2012—2013 |
实际财年 2013—2014 |
实际财年 2014—2015 |
贫困率 |
% |
8% |
27.03 |
19.20 |
14.56 |
13.38 |
10.51 |
数据来源:老挝“八五”计划报告(the 8th NSEDP)第63页。
(三)随着贫困率降低,结构性贫困凸显
从家庭、村、县层面的贫困情况能部分体现老挝的贫困的结构性层面。2011—2015年在户、村和县层面的贫困情况如表6所示。
表6 老挝贫困分析表
年份 |
登记户数/户 |
贫困户数/户 |
贫困户比/% |
总村数/个 |
贫困村/个 |
贫困村比/个 |
贫困县/个 |
2011 |
1 053 436 |
198 678 |
18.86 |
8 424 |
3 175 |
37.69 |
56 |
2012 |
1 076 981 |
140 129 |
13.01 |
8 615 |
2 615 |
30.21 |
|
2013 |
1 112 457 |
116 808 |
10.50 |
8 615 |
2 291 |
26.59 |
37 |
2014 |
1 138 446 |
92 328 |
8.11 |
8 514 |
1 966 |
23.09 |
30 |
2015 |
1 162 427 |
76 604 |
6.60 |
8 468 |
1 736 |
20.50 |
23 |
2016 |
|
|
6.56 |
9 189 |
1 689 |
18.38 |
|
数据来源:根据陈定辉系列文献、世界银行报告和老挝“八五”计划报告(the 8th NSEDP)整理。
随着老挝贫困率的在经济层面的整体降低,原本极端贫困的少数民族村寨发生了巨大变化。以笔者调研的丰沙里县为例,20世纪开始丰沙里县城周边普囡族以茶叶种植、加工为主导生计,从一家中国茶厂发展到2015年的15家中国茶厂,而本地茶厂从无到2015年的19家,仅仅采茶为生的家户依赖于加工茶叶的本地茶厂,促使信仰南传佛教和原始宗教的普囡族社会呈现出明显的社会分层。
(四)老挝减贫成就的政策分析
从两个不同层次的贫困率统计表格可见,老挝北部、南部和中部区域从总体、家庭、村级和县级层面都取得较好的减贫成绩,同时以2015年为参照,老挝按照联合国减贫和发展目标规划的“八五”计划,到2020年的减贫目标设定为贫困户比低于5%,贫困村比低于10%。这样巨大的成绩和远大的目标与老挝政府的减贫政策及其实施密不可分,相关政策主要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NSEDP)、国家发展计划和减贫策略(NGPES)、《贫困和发展标准》的总理令和农业发展规划等。
从2016年6月老挝官方发布的“八五”计划对2011-2015年即“七五”计划在农村发展和减贫方面的总结做一解析。
第一,加强派遣政府专家协助基层工作的进程。截至2016年6月有15135名政府官员被派到村,其中1065人来自中央一级,1196人来自省级,12874来自县级,还有一些学生。第二,国家政治制度在村级层次得到显著加强。有较强政党组织领导的村庄比例已增加到68%,其中80.98%是安全村,68.25%是无毒村,74.47%是无病村。第三,政府重点在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如通往各县的道路和村之间的道路;截至2017年12月底,85.51%的村庄都有道路通行,到2018年年底实现所有必要村庄道路的通行。目前,道路改善和建设正进入到偏远的六个县:kaleum(公河省),Dakcheung(公河省),Samouay(沙拉湾省),saychamphone(波里坎塞省)、Saysathane(沙耶武里省)和phonethong(占巴塞省)。与此同时,继续关注贫困地区和偏远农村地区的教育网络、卫生服务和卫生设施的扩大。根据贫穷评估和村庄发展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小学教育)的村庄数量从2011的80%增加到了现在的99.63%,健康示范村从2011年的24.5%增加到了现在的69.84%。第四,政府在边界和重点区域集中实施定居点和创造持久就业机会,使这些地区的许多家庭都从游耕改为商业生产。通过利用当地潜在资源和新技术培育的商业生产,农户的持久工作和生计水平得到确保。就这样通过逐步建设发展村、优先领域和建立新市镇来解决了贫困问题。
在此基础上,老挝确定了国家 “八五”计划中的减贫措施和目标:一是鼓励人们搬迁到核心区域来降低贫困。选择那些有发展水平的区域,接近道路或市区(如城郊),创造适合的工作给新移民特别是山区的移民。二是到2020年将贫困户的比重降到5%,贫困村比重降到10%。
第二,加强国家参与的市场化导向。“贫穷的关键政策处方,总是需要呼唤市场一体化和国家参与”(NGPES)。作为农业国家的老挝与中国一样将减贫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有一系列的战略计划和政策项目。该国的减贫计划最早始于1996年老挝人民革命党“六大”确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使国家摆脱最不发达国家(LDC)的状况,以可持续的方式消除贫穷。随后2000年提出中期战略方针即“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发展与人民参与来与贫困作斗争”[7]。这进一步发展为2003年10月发布的国家减贫计划(NPEP),并于2004年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和减贫策略(NGPES)。
2001年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七大”确定了消除贫困和可持续经济增长的七个指导方针,第一条就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在经济增长、社会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保持平衡,并将这三点视为老挝发展政策的支柱。同时,“七大”指出八个重点目标为粮食生产、商业生产、稳定游耕、基础设施发展、农村发展、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业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发展。
老挝“八五”计划设定了五年的农村发展和减贫目标为在“三建”工作方针指引下通过减贫提高生活水平,设定有两大方向和十五个减贫目标。两大方向为通过巩固和坚定的政治根基,解决人口和民族的贫困,把综合的农村发展与按照国家“四个”声明和“四个”目标发展村的建设相挂钩;继续实施“三建”工作来改善和加强党对省、县、村三级委员会的管理,要做到强大、透明和高水平的领导,同时注意加强各省民族团结和谐。“四个”声明是作为中心任务的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发展、环境保护及维护国防安全和维护政治稳定。“四个”目标分别是:第一,把大村庄集中到与生产有关的农村小城镇并在本区域配置基础设施;第二,通过分配新的优先安置地和永久性职业来安置流离失所的人们;第三,创造农村就业和通过整合的方法为穷人和脆弱的农村家庭进行创收活动;第四,继续努力从旅游地区和农业生产区、畜牧业发展区和居住区清理未爆炸的炸弹,同时加强对未爆炸炸弹受害者进行治疗、康复和援助。
“八五”计划的十五个减贫目标分别如下:(1)到2020年将贫困率下降到10%; (2)到2020年贫困家庭比率不超过5%;(3)剩下的贫困村不到所有村庄的10%;(4)其余贫困地区不到总数的10%;(5)建立发展家庭,占家庭总数的50%以上;(6)建立发达村,超过村庄总数的50%以上;(7)将大村组成农村小城镇,每个县达到3个农村小城镇;(8)将贫困县的数量减少到全国县总数的一半;(9)建立发展县,占所有县的10%以上;(10)解决移民问题;(11)减少受未爆炸炸弹伤害人数,争取从45人/年减少到2020年的40人/年或更少;(12)努力清除重点领域的未爆炸炸弹,从而提高该地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加强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保障30000公顷的空白区;(13)完成一个非技术性的调查,收集受到未爆炸炸弹污染的九省基本数据,到2020年底完成九省5 238个村庄的调查;(14)到2020年在9省124个重点发展区域完成基于未爆炸炸弹影响的调查;(15)到2020年为1500名未爆炸炸弹受害者(幸存者)提供援助。
“八五”计划还提出19项减贫的重点活动和项目,最重要的就是加快按照“四个”声明和“四个”目标建设发展单位,改善和建设农村和边远地区必要的基本基础设施,要“凝聚大村”和“通过分配新的位置安置人们定居”,促进知识经济和多种商品的后续生产、鼓励人们根据传统生产地方商品、加大对旅游、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资。
根据老挝285号总理令第七条,发展家庭的确定标准有7个:家庭成员遵守村规民约;没有毒品和犯罪骚扰;家庭比较富裕;具有文化模式;具有健康模式;家庭成员至少有小学学历;通电。
第八条是发展村的确立标准,有13条:强大的村寨管理;村民遵守所有的规章制度;没有毒品和犯罪骚扰;超过85%的家庭生活富裕;设立村寨周转基金;为村民提供创收支持;绘有村寨地图;两季道路通行顺畅;超过70%的家庭可以使用电力;健康的乡村模式;所有村民至少具有小学学历;村寨具有文化模式;村办公室、俱乐部和运动设施到位。
第十条规定了发展县的标准:超过85% 的村寨是发展村;县级政府已完成地图绘制。
表7 老挝发展家庭、发展村情况统计
年份 |
发展家庭/户 |
发展村/个 |
2011 |
495 626 |
|
2012 |
617 231 |
1 634 |
2013 |
724 792 |
2 352 |
2014 |
808 422 |
3 095 |
2015 |
896 319 |
3 577 |
2016 |
|
3 836 |
数据来源:根据陈定辉系列文献整理。
2012年累计在109个村进行“三建”工作试点,投入2480亿吉普建设了943个项目,中央和省县各级部门派干部到试点村蹲点、提供技术指导和信贷扶持并帮助寻找市场,组建农村生产经营合作组织。
尽管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程度的贫困率降低,但产业贡献率、区域差异和族群不平等三大问题凸显出来。首先,产业性差异。不同产业的减贫贡献率存在较大差异,定性的贫困评估显示,资源部门,包括采矿和水利,对于减贫贡献很低,因为80%的劳动力都是从资源部门之外聘请的。鉴于贫困户从事农业的比重较大,大约70%的减贫贡献来自农业部门,接下来是10%来自制造业和服务业,4%来自建筑业[8]。其次,区域性差异。不同区域的减贫成效差距较大。老挝北部的贫困率比南部和中部高出12个百分点[9],而“老挝的东北部地区有近80%的贫困人口集中居住”。最后,族群性差异。不同民族的贫困程度存在距离。
四、中国与老挝减贫政策的对接
据老挝计划与投资部门的数据分析,2000年至2014年,中国在老挝进行外资企业注册数为369项,直接投资金额近39亿美元,其中农业198项,投资额近5亿美元,主要集中在跨国种植、加工和贸易,以橡胶、茶叶、咖啡等经济作物为主要项目;工业147项,投资额超过16亿美元,投资企业数量虽然不如农业领域多,但投资额却是农业投资的3倍多,主要是矿业和水电站投资金额大、投资周期长;服务业只有25项,主要是宾馆、医疗、旅游等服务共计2639万美元。
中国对老挝投资金额占较大比重的是矿业、水电站等第一产业项目,由于员工雇佣率有限,同时存在一定的生态风险,如环境问题和资源耗竭等问题,极易为不友好势力援引而诟病,因而需要重视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民意基础和减贫宣传。中国对老挝投资数目较多的是农业,跨国农业投资虽然金额占比不大,不足工业领域投资的1/3,但由于其深度参与农村建设、解决农民生计问题而对老挝减贫影响颇深,意义重大。目前,中老经济走廊建设正处于起步的关键阶段,昆曼公路、中老铁路周边村寨的农村搬迁、补偿和农业合作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基于当前合作状况,对于中国和老挝减贫的对接有如下两个建议。
第一,要重视对减贫贡献率高、投资额不大却影响深远的跨国农业项目,注意发挥参与主体和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消除可能的负面影响。当前中国与老挝的农业合作如火如荼,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散而精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内容。中国对老挝的农业投资内容主要有粮食领域、经济作物领域、养殖业领域、农用物资、农村能源领域和灾害疾病防控领域等六个重点领域。二是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中国对老挝的农业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构成,主要包括民间自发的对外农业投资、政府主导的对外农业投资、企业驱动的对外农业投资和机构推动的对外农业投资。三是圈层化的投资分布。中国对老挝的农业投资分布呈现从北到南圈层化格局,即北部投资额相对小而数量多,以边民生计互动和民营企业跨境投资驱动,中部和南部投资额大而数量相对少。因此,寻找有效策略帮助贫困户获得建立可持续生计是中国“走出去”过程中对老挝减贫政策对接的重要挑战。
第二,跨国投资与合作需要在文化层面理解,尊重对方的地方性知识体系,并借助相通的傣族文化和华人文化等来深入互动,促进沟通,达成可持续性互惠。尤其是作为老挝国教的南传佛教的信仰和许多少数民族的传统信仰深入老挝群众的精神层面,决定了其行为模式和生活习惯。在跨国合作过程中,通过熟悉对方文化、尊重对方文化并能有效借助傣族文化、华人文化来与老挝诸民族进行文化对接的策略亟待引起重视。伴随着悠久而深入的历史、小而精规模、宽领域内容、多元化主体、渐进性圈层分布等特点的农业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农业共同体正在持续性展开,文化的深度对接将对中国减贫智慧走出去、国际形象提升和“命运共同体”建设产生持续性的积极意义。
老挝被视为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与中国接壤的北部高山地区由于历史上饱受殖民掠夺和长期罂粟种植,至今生计仍处于困难之中,减贫便是重中之重。由于历史的交错性、地理的联结性、生态的同一性和生计的共生性,中老边境地区可谓中国面向东南亚进行“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最具先导性的重要区域。尤其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老挝的贫困问题已经不仅是本国要务,更与中国“走出去”跨国合作和减贫项目及其影响相关。立足老挝相关政策文件和学术文献,结合田野调查资料,梳理老挝贫困界定、成因、现状和减贫政策,以社会文化等视角呈现老挝的贫困及其减贫对策,认为农业领域及深层文化对接是中国减贫智慧“走出去”,打造“牢不可破的中老命运共同体”的关键领域,从而探索中国面向老挝的“一带一路”建设的多元化对接路径。
基于老挝的历史渊源、战略定位和现实使命,充分发挥中老合作及减贫项目的积极作用,并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将会夯实“牢不可破的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民意基础和社会根基,而且对“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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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云南农业大学南亚东南亚政党研究中心、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老挝研究所。
[文章来源]《开发研究》201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