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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欧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党章内容异同比较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2-30 21:00:36

中东欧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党章内容异同比较

项佐涛 夏纪媛

摘要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是当前中东欧地区最主要的两类社会主义政党。从党章内容看,二者的异同主要表现在:在意识形态上,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社会民主党则奉社会民主主义为圭臬。在党的性质上,二者都不再视工人阶级为党的唯一阶级基础,放宽了入党标准并简化了入党程序;不同的是,共产党将自身定位为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中下层阶级的党,而社会民主党则更多地强调全民党的身份。在组织原则上,共产党仍坚持民主集中制,但比社会主义时期更强调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性;社会民主党放弃了集中制,采用了西欧社会民主党的民主制原则。在组织机构上,二者均根据国家行政区划建立党组织,但各级机构的权限和职责不同。在党纪问题上,二者都比较重视党纪监督,但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具体权限不同。

关键词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党章


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是当前中东欧地区(包括除东德外的原东欧国家,以及除俄、乌、白外的原苏联的欧洲成员国)最主要的两类社会主义政党。东欧剧变后,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为了在政坛立足,都根据变化了的国内国际局势对自身做出了调整,而调整程度的不同则决定了两类政党的差异性。党章作为政党的最基本文件,其内容的异同从根本上反映着二者的异同。本文依据中东欧地区一些典型的共产党如摩尔多瓦共产党人党(以下简称摩共,剧变后原苏东地区唯一上台执政的共产党)的新党章、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共产党(以下简称捷摩共,原东欧地区唯一在议会选举中获得议席的共产党)的新党章,社会民主党如匈牙利社会党(中欧地区典型的社会民主党)的新党章、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南地区奉行亲欧政策的社会民主党的代表)的新党章和塞尔维亚社会党(前南地区奉行民族主义政策的社会民主党的代表)的新党章,分析两类政党的异同,从而深化对转型时期中东欧社会主义运动现状的认识。

一、意识形态

在中东欧地区,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为了巩固自身存在的基础,在理论上均打破了传统理念,意识形态实用性、包容性不断增强。两类政党的区别最根本的体现在对待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态度上。

(一)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否还是党的指导思想?目前,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存在不同的认识。共产党仍然强调以马克思主义或者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但马克思主义绝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那种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而是人道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力量源于它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揭示,而不是垄断权力。例如,摩共党章总纲中指出要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目标和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行动指南,把学习马列主义、积极发展马克思主义并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

社会民主党则效仿西欧的社会民主主义,在明确拒绝列宁主义的同时,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其众多思想来源之一,而且尽量避免马克思主义的提法,引入西欧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平等、公正、团结等观念作为基本价值观念,把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指向的社会作为奋斗目标。例如,匈牙利社会党党章第1章第2条规定:该党致力于建设一个基于自由、平等、公正和稳定的社会。[2]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章第2章也指出,该党是独立的、民主的党,由自由、平等和有责任感的成员组成的,旨在建立民主制度和法律秩序,提倡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价值。[3]塞尔维亚社会党章程第2章则提出实现社会公正、团结、安全、自由和民主实现党章、党纲及社会党国际的所有价值观和目标[4]

(二)     党的性质和作用

转型中,中东欧各国的社会阶级结构的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工人阶级的数量在萎缩,而中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等原本在社会主义时期不存在的阶级人数不断增加。据此,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都不再把自己视为单纯的工人阶级的党,认为要适应新形势,改变党的阶级基础,重新定位党的身份特征。不同的是,共产党把自己定位为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中下层阶级的党,社会民主党则更多地强调全民党的身份。例如,摩共党章总纲指出该党不再坚持传统的提法,宣布自己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勤奋学子的利益,失业者、退休人员的利益,全体公民的利益,社会主义发展思想拥护者的利益。”[5]另外,它否定党对国家和社会的绝对领导权,主张建立政党联盟。捷摩共党章第2章明确表示:要努力成为一个群众性的政党。”[6]社会民主党宣称自己不再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而是人民的党、全民的党、民族的党。例如,匈牙利社会党党章第1章第2条指出:社会党是匈牙利人历史上积淀的民族价值、左派价值和社会目标的继承者和体现者;代表自食其力者及所有与党的目标和价值观念相同者的利益。[7]与匈牙利社会党的看法类似,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在党的性质问题上主张:发展多元化的、公正和团结的社会,增进工人和所有社会阶层的优质生活。”[8]塞尔维亚社会党在党章第2章也规定,要实现社会公正、团结和互助,为社会所有阶层提供西欧式的生活标准。[9]

总之,为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中间化趋向,社会民主党尤为显著,从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生存下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理论政策的调整和身份定位的变化使二者都面临着如何处理与传统支持者的关系问题。因此,在如何保持党的身份特征与扩大党的阶级基础达到最优平衡,对于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都是一个迫切解决的难题。

二、党员问题

目前,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在党员问题上做法基本一致,都放宽了入党条件,简化了入党程序,弱化了党组织对党员的约束,党员退党自由。

(一)党员标准和入退党手续

放宽接纳党员的标准。从各党党章看,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都以相对开放的、包容性的态度容许那些认同其政策主张、遵守其党章党纲的所有人加入。例如,摩共章程第1章规定:年满18岁的公民,承认党纲与党章,参加基层组织活动,遵守党的决议并且定期缴纳党费的即可入党。[10]社会民主党的入党门槛更低。例如,匈牙利社会党党章第1章第3条规定:党对所有人开放,不分世界观、宗教信仰、出身、职业,只要其接受党的目标、价值观和运行章程都可以成为党员。[11]克罗地亚章程第2指出:克罗地亚成年公民可以成为社会民主党党员,无论其世界观、宗教或种族、年龄、性别、性取向、政治信仰和社会地位。[12] 塞尔维亚社会党章程第12章提出:任何接受党纲和党章的成年人,均可成为其党员。[13]


(二)党费的缴纳

定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表现,并以缴纳党费作为党内初选时的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考核条件。党费一般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逾期不缴纳者开除出党。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规定,6个月不交党费的不能成为党的机构或党在全国、地方选举代表的候选人,一年不缴纳党费后,党员资格从党籍记录中删除。[15] 摩共的要求更为严格,如果党员在3个月内无故不缴纳党费,将被开除出党。[16]按时缴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认同感。

通过对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党章中有关党员条件及入党程序的比较,可以发现二者相同之处是都要求党员承认党的纲领与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当然,二者也有些许差异之处。比如,共产党在入党程序上相对严格一些,需要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社会民主党则没有相关规定。

三、组织原则

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在组织原则上存在根本区别。前者仍然坚持民主集中制,后者则采用了西欧社会民主党的民主制,只强调民主和监督,不讲集中和统一,允许党员公开发表不同政见,允许党内存在派别活动。

目前,中东欧共产党仍以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原则,不允许党内存在派别活动。例如,摩共认为党的组织和思想统一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内不允许组建有内部纪律和结构的宗派团体,坚决打击机会主义、宗派主义和分裂主义。摩共从领导机构的产生及其任期、上下级的关系、纪律要求等方面对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章程第2章第9条指出:1)党自下而上所有领导机构定期选举并解散;(2)党各机关和各个负责人向其组织和上级机关汇报工作;(3)在制订和批准决定的过程中遵循集体领导原则,严格党纪,少数服从多数,未遵守已通过的决议以及未完成已承担的任务的由个人承担责任;(4)下级机关必须履行上级机关的决议;(5)提议与责任结合,自觉守纪和组织精神结合;(6)公开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全部活动;(7)涉及摩共全国活动的政策与战略问题,只有代表大会或中央委员会有权做决定。[17]这七条基本原则是摩共组织原则的重要规定。从中可以看出,就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而言,摩共强调党的各级领导机构由选举产生;就上下级的关系而言,摩共强调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

与共产党不同,社会民主党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强调党内民主和思想自由,允许派别的存在和发展。

(一)扩大党内民主,吸引更多的党员参与党内讨论和决策

首先,社会民主党党员的民主自由权利比较多。各国社会民主党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鼓励党员之间的讨论,允许意见交锋,强调党员享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塞尔维亚社会党章程第10章明确规定:实行民主原则,党员独自或与其他成员一起,有权在党内自由表达观点,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并且不承担后果;党员有权坚持和保护自己的少数意见。[18]匈牙利社会党章程第1章第3条规定在开展活动和工作中奉行民主、自由和自愿的原则:党的行动和政策由党员来决定;机构的设立和运行秩序要按照大多数成员的意愿来执行,同时也要允许体现少数人的意见;党员在基本章程的框架内,可以自由选择党内活动的形式;言论自由,党员可以在党内会议上以口头和书面形式自由发表和宣传他的意见,评价党内任一党员、工作人员、组织、机构或是团体的行动或不作为。[19]

其次,各国社会民主党普遍重视加强普通党员的参与能力,纷纷采取措施确保党员的参与决策权,保障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内主要领导人以及国家公职人员。例如,匈牙利社会党党员可以成为所有党内职务的候选人。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章程第11章规定:党员有权参与党的所有活动、选举和被选举党的所有机关、参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现、被提名为党在国家、选区和地方的议会成员。[20] 另外,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所有机构的成员均是在众多候选人中通过秘密的投票方式选择,党主席由所有党员直接选举产生。这就使大多数党员在推选领导人中都有了发言权。[21]塞尔维亚社会党章程第15章规定:党员有权提名候选人、选举党的领导机构、被选举参加党的所有机构的工作和政策的制定。[22]

(二)扩大社会民主,加强党外参与力度

社会党还把民主制延伸到了党外,以便增加党对普通选民的吸引力。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的专业咨询机构如专家会议、中央咨询委员会,向党外人士开放,听取他们对党的意见和建议,其成员和主席均可以是非党人士。另外,该党在各级党组织设立的论坛也对允许非党人士参加。[23]匈牙利社会党也有一些开放组织,如在各级党组织中设立智囊工作室,为非党员表达专业意见、参与党的政策制定提供机会,并保证30天内能得到回复。[24]

(三)允许党内有派

社会民主党允许党内派别组织和派别活动合法化。例如,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公开宣称党内可以有派别存在和派别活动的自由。该党党章第11章规定: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是独立的、民主的党,由自由、平等和有责任感的成员组成,党员有权在党内组织特殊的政治派别[25]匈牙利社会党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党内允许派别存在,但规定党员可以在党内征集支持者。[26]

党内派系问题历来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一般说来,党内派系合法化和公开化有助于扩大党内民主,但是派系斗争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很可能会严重削弱党的战斗力和竞争力。从中东欧各国社会民主党党内实践情况看,很多派系斗争最终导致政党分裂,严重影响了党的长远发展。

总之,社会民主党党章通过各种制度性规定来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从而确保党内选举机制的民主运行。当然,这些机制性规定能否发挥功效,关键在于能否得到落实。


四、组织结构

在组织结构上,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的共同特征是机构设置和运作比较规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一般而言,二者根据国家行政区划设立党组织,形式上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同时,除党的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外,各党还设有相应的执行、监督及咨询机构。基层组织一般是根据居住地设置的,但也可以根据特殊情况灵活设置。例如,匈牙利社会党规定可以按专业领域组成基层党组织。[27]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的基层组织为支部,有党员5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28]摩共3人以上就可以组成基层组织。三级组织的设置有利于政党各个层级以地区为依托,进行党的宣传工作和选举动员,以提升党的影响力和选举竞争力。[29]

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虽然在层级设置上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外,但具体情况却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民主党在议会中设立议会党团,而共产党没有与之相类似的组织部门

议会党团是政党参与决定公共政策的主要途径。匈牙利社会党规定,议会党团在议会中执行和代表党的政策。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称议会党团通过立法和议会的活动代表党。一般说来,议会党团内部有严格的纪律。例如,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为保证议会党团的完整统一,在党章第11章中规定:议会党团成员在任期违反党章和党纲,或者加入其他政党,中央委员会将开除其党籍,并要求其辞去国会议员。[30]对此,匈牙利社会党章程第10章第45条也有严格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成员,采取警告或撤职处分,严重的或反复发生的将由全国道德和调解委员会启动纪律处分。[31]

(二)中央层面机构的地位和职能不同

第一,党主席的权限不同。从党章看,共产党主席是由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民党在党主席的产生方式上,有的与共产党一样,是在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如匈牙利社会党、塞尔维亚社会党;有的则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如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共产党非常重视政党领袖的作用。摩共党章第6章第38条明确规定:党主席协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政治执行委员会的活动,同时也是中央委员会和政治执行委员会的组成部分,领导两个委员会的会议[32]可见,摩共主席处于关键位置,实际上担负着组织党的活动和主持日常的重要职责。比较而言,社民党主席权限较小,主要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对外代表本党,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和组织,而不是领导。克罗地亚社民党章程第44章指出:党主席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和表明党的政治立场;确保党所有机构的合作;必要时,协调召开省委主席和区委员会主席会议;根据党章或必要时召集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会议;提交党的活动报告、议会议员候选人名单及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报告。[33]

第二,党的领导机构的功能不同。全国党员代表大会是各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在议会大选年召开,一般四年或五年召开一次。遇到紧急情况,党主席可以根据党章规定召集召开非常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与党的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如确定党的政策及基本路线,修订党章、党纲,确定党的主席及中央委员会成员人选,选举监察委员会等职能机构并听取它们的工作报告,决定党的活动的终止等等。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依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和落实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选举产生党的常务机构成员及领导人,批准党的财政政策并监督党的财务机构,协调党与其他政治团体和政治力量的关系,推荐民选机构的候选人等。中央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或主席团。执行委员会是共产党的实际的权力核心,执行委员从中央委员会选出。例如,摩共党章第6章第40条规定:政治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党的日常事务和行政工作,筹备全国代表大会,召集并组织中央委员会会议,实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听取各党委会和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等。[34]

主席团是社会民主党的依照西欧社会民主党的组织模式设立的机构,成员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修改党纲和党章,筹备领导竞选工作,与议会党团一起确定各选区的议员候选人等。另外,社会民主党还设立了其他一些中央机构,如专家委员会,讨论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以及党在这些方面的重要计划、决议。专家委员会的召开由中央委员会决定,非党专家也可以参会,其主席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例如,克罗地亚社民党章程第92章规定:专家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对于党的政治活动至关重要的公共政策特殊领域,如经济、金融、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专家会议讨论特殊的公共政策以及宏观的政治政策,如提出纲领文件、与选举有关事宜以及向党提出意见和建议。[35]

(三)地方组织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不同

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与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之间相互存在着较强的领导关系,它们实际上发挥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一方面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是领导、监督和协调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例如,摩共章程第5章第31条规定:地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查相应市党委会和区党委会以及审查委员会的汇报,审查有关社会经济情况、党内政治生活问题的报告,选举党委会、区党委会、审查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的代表。第32条规定: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出一些关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对中央委员会、中央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中央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和罢免提出建议;指导、协调基层组织的活动;向上级机关推荐干部;定期向中央委员会就其活动、党费情况等进行汇报。[36] 可见,共产党的上下组织关系是比较紧密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有较大的制约作用,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相对而言,社会民主党的地方组织享有较大程度的独立性,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中央组织对其没有严格的指令性要求,也不需要将思想、工作动态向上级组织汇报。地方组织的领导事实上拥有实际掌控权。匈牙利社会党章程第3章第10条规定地方组织的职权包括:确定管辖区域,制订运行规则,规定机构的建立、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的选举办法和组成结构,明确他们的权利和职能范围,确定地方组织代表机制和管理规则。制订地方组织与相应的地方自治政府党团、州名单中的议会议员以及独立参选议员保持联系的规则,该规则对党员、内部组织部门和地方自治政府党团都有约束力。”[37]

(四)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基层组织对共产党来说尤为重要,视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摩共章程第4章规定:基层职能包括(1)参与制订并实践党的决议,宣传党的思想,完成政治任务;(2)关注共产党员的政治理论培训和政治文化深化,巩固队伍,加强纪律;(3)接收新党员,收取党费,听取思想汇报;(4)向上级汇报;(5)选派参加区级和市级代表会议的代表。 [38]从这几条可以看出,基层组织在摩共发挥着战斗堡垒的作用。社会民主党基层组织的职责主要是参与选举活动、拉选票及吸纳新党员等党务活动。一切活动都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展开。塞尔维亚社会党章程第22章规定:基层组织设立的目的是在当地执行党的政策。[39]匈牙利社会党章程第3章第10条指出:地方组织党员大会可以把吸纳新党员的权力及地方自治政府候选人的提名权转交给有决定权的基层组织。[40]


五、  党的纪律

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都非常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在党章中均有明确条款规定如何惩戒违纪现象,而不论违纪者党内职务的大小。同时,两类党都设置了党内纪律监督部门来专门处理违纪现象;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纪律比较严明,遵守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义不容辞的义务,违反党纪要受处分。重视党的纪律是共产党的历史传统。比如,摩共党章第1章第6条要求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对于不遵守党的决议以及其他违反摩共党纲和党章的行为,处罚方式有批评、警告、严厉警告直至开除党籍。[41]捷摩共党章第3章指出,党员如果有损害国家荣誉的行为与举止,会被暂停党员资格,甚至开除出党。社会民主党在加强党内民主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党内纪律。[42]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党章第18章规定:对党员违反党机关的决定,或其他不忠诚的行为,或严重违反党的党章、党纲原则和目标,从而损害党的声誉的行为,党有权采取程序性措施,即警告、暂停其所有党内职位、开除党籍。[43]匈牙利社会党党章第11章第46条对违纪行为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把违纪行为分为道德过失和纪律过失,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处分。针对道德过失的惩罚有警告、谴责;针对纪律过失的惩罚有警告、谴责、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出党。对于违反党纪的党员的处理,塞尔维亚社会党有谴责、暂停党内职务和开除党籍三种形式。[44]

2.从中央到基层都设立专门的纪律监督机构,并对机构领导人的产生、纪检机构的领导体制、纪检机构的职权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摩共的监督机构叫监察委员会,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的监督机构则称监事会,匈牙利社会党的监督机构是道德和调解委员会。

不过,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纪律监督机构在独立性和职权上都存在明显区别。

1)独立性上。共产党的纪律监督机构独立性相对弱一些,主要是配合党委负责完成有关的工作,协助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加强党的团结。例如,摩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是中央委员会的一部门。社会民主党的监督机构在党内地位较高,独立性强,具有独立的裁决权,裁决一经做出就具有约束力。另外,监督机构的成员不能在党的其他同级别组织中任职。[45]

2)职权上。共产党的监督机构权力较小。摩共党章第6章第41条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只有两条规定。第一,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的纲领和章程的党员进行处罚。第二,受理党员的上诉、申诉和建议,根据党章规定对给予党纪处分或免于追究责任问题做出裁决。社民党纪检机构权力较大。除了查处违纪事件和受理申诉这两个方面外,还有其他重要职权,如章程的解释权、章程实施的监督权、是否合乎章程的评议权、章程修改的草拟权等等。[46]


结语

综上所述,从党章内容看,中东欧地区共产党与社会主义时期相比进行了较大调整,如打破教条主义、扩大党内民主、放宽入党条件等,但仍旧保持了共产党的基本特征,如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代表中下层的利益等等。正是由于保持了共产主义政党的基本特征,在整个中东欧剧变后反共的背景下,历史包袱导致共产党影响力在不断衰退。共产党面临的问题是:是固守阵地,战至一兵一卒;还是放弃原则,换取更多人的支持?社会民主党调整的幅度则很大,在放弃共产党的基本原则的同时,引入了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并不断向全民党发展,由此在选举中获得了较大成功。但是,社会民主党不断向转,招致了一些传统左翼选民的不满。在获得新的支持者的同时,社会民主党原有的根基却在不断收到侵蚀。如今,中东欧社会民主党面临着与西欧社会民主党一样的问题,是继续右转,还是重新寻回左翼认同?可以说,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未来的道路都不平坦。


注 释:

[1][5][10][16][17][29][32][34][36][38][41][45][46]《摩尔多瓦共产党人党党章》(2008315日通过,原文为摩尔多瓦文),(http://www.e-democracy.md/files/parties/pcrm-statute-2008-ro.pdf)。

[2][7][11][14][19][20][24][26][27][31][37][40]《匈牙利社会党党章》(20111112日通过,原文为匈牙利文),(http://mszp.hu/sites/default/files/A%20MAGYAR%20SZOCIALISTA%20P%C3%81RT%20ALAPSZAB%C3%81LYA.pdf)。

[3][8][112][15][21][23][25][28][30][33][35][43]《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党章》(2008510日通过,原文为克罗地亚文),(http://www.sdp.hr/o-sdp-u/dokumenti/)。

[4][9][13][18][22][39][]《塞尔维亚社会党党章》(2010128日通过,原文为塞文),(http://sps.org.rs/?lang=lat)。

[6][42]《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党章》(2010626日通过,原文为捷克文),http://www.kscm.cz/nase-strana/stanovy)。


作者简介 项佐涛(1982—),男,河北唐山人,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博士后,主要从事社会主义运动史研究;夏纪媛(1981—),女,山东临沂人,山东政法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系讲师,主要从事中东欧政治与外交研究。

【文章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13年第3